包头市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20.12.2016  23:03

  2016年,包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环保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扎实推进污染综合治理。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年安排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程52项,已完工28项,在建22项,完成投资8.35亿元。通过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洁净型煤、生物质燃料替代等措施进行燃煤散烧治理。截至12月18日,全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2天,同比增加14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4.2%。二是全面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先后制定实施了《包头市水体达标方案》、《包头市重点行业水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全年安排有色金属、电镀、焦化等重点企业,工业集聚园区,污泥处置等治理工程32项,已完工19项,在建12项,完成投资7.31亿元。与呼和浩特市建立了流域水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三是强化固体废物及场地污染综合治理。开展了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与管理对策研究工作,完成了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起草完成了《包头市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初稿。全年安排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企业废渣治理和土壤污染修复工程28项,已完工15项,在建11项,完成投资8500万元。 

  大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编制发布“十三五”环保规划。从战略全局的高度考量、把握和解决全市环境问题,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规划了总量控制、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4大类24项环保指标,谋划重大环保工程项目176个,总投资约为759.02亿元。二是全力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对属于国家、自治区审批的项目,提前介入,积极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对属于包头市各级环保部门办理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全市831个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741个,完成率89.2%,做到了应批尽批。三是培育壮大环保产业。组织举办了包头市首届环保技术产业对接会,全市250家技术需求企业与来自全国的20家院所、140多家技术供给方企业开展了环保技术系列对接交流活动,促成30余个环保投资项目落地包头市。 

  着力保障全市环境安全。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将历年排查建档的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纳入各地区、相关部门年度环保目标予以考核,并按月实行督办,累计整治完成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1465个,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二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修订完善了《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包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核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组织开展了2016年重点区域辐射环境巡测暨反恐应急监测专项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包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响应以及联动水平。三是加强固体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排污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审核通过52家产危单位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批准转移危险废物共计4813.93吨。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辐射安全大检查。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全市列入自治区督办的445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整治完成435个,完成率97.8%。其中358个“未批先建”项目已整治完成355个,完成率99.2%;87个“久拖不验”项目中已整治完成80个,整治完成率92%。对处于停产整改的项目,要求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二是不断完善环境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旗县区一级环境监察网格108个,市环境监察支队建立二级环境稽查网格24个。修订完善了《包头市环境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增加市、区、镇三级政府网格和部门职责网格,实现了网格化管理与政府管理职能全面衔接。三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累计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79起,处罚金额4425.19万元。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监察现场“查训”活动、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的工作能力、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不断深化环保领域改革。一是严格环保责任落实。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包头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以制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完善环保制度法规。制定了《包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包头市环境保护督查实施方案(试行)》。创新第三方立法形式,启动了《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三是落实环境整体解决新模式。包头市与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合作编制完成了《包头市环境保护整体解决方案》,初步确定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201项,资金总需求约467.42亿元,力争在“十三五”系统解决全市大气、水和土壤等方面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系统解决环境问题明确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持续强化环保能力建设。一是加大环保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强环保专项资金储备项目库建设,入库项目达到345个,总投资约156亿元。强化资金争取和管理,2016年累计争取上级资金6961万元,分配及拨付资金8857万元,重点支持大气、水污染治理项目和外五区燃煤锅炉整治项目。二是不断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累计安装高空摄像探头29套,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332套,配备GPS系统执法车辆59台,基本实现了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市环境监测站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达到336项,可独立完成地表水109项全分析监测,是自治区首家达到此项能力的监测站。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在中国环境报等各级媒体刊发专版26块,稿件226篇,召开了1次新闻发布会。利用环保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和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发布环境信息、宣传环保政策。积极发挥包头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馆宣传基地和培训基地的作用,2016年全年累计接待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考核组、蒙古国记者代表团等参观人次1100余人。 

  今年以来,在包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系统干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在中央环保第一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中,涉及包头市环境问题与自治区其它盟市比较,反馈情况相对较好,充分体现了包头市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狠抓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成果。今年,包头市荣获了自治区“十二五”总量减排氨氮指标突出贡献集体称号;市环境监测站代表队在自治区第二届环境监测人员专业技术大比武中获得了团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的好成绩。市环境信息数据中心被自治区环保厅评为“十二五”全区环境信息化及环境监控工作优秀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