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钢铁行业 “去产能”吹响冲锋

25.04.2016  12:15

  有一则产业笑话流传甚广:全球钢产量排名,第一名中国(不包括河北省);第二名中国河北省(不包括唐山市);第三名中国河北省唐山市(不包括瞒报产量);第四至八名分别是日、美、印、俄、韩;第九名是中国河北省唐山市的瞒报产量;第十名德国。 

  这虽属戏谑,但亦可从中一窥中国钢铁行业产能现状。 

  我国约有300多万名钢铁工人,产能严重过剩。2008年金融危机,本是行业洗牌的一次契机,但中国政府4万亿拉动经济增长的措施,反而给了钢铁行业又一次狂欢。结果是钢铁产能过剩现象愈发严重。 

  2015年,我国粗钢产量8.04亿吨,同比下降2.3%,为1982年来首次下降;我国钢材实际消费6.68亿吨,同比下降5.4%,为1996年来首次下降;钢材出口1.12亿吨,同比增长19.9%。 

  2006年以来,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尤其从2012年开始,粗钢产能利用率持续在合理水平线以下,2015年粗钢产能利用率不足67%,行业可谓岌岌可危。 

  目前钢铁的亏损情况非常严重。已公布2015年年报和业绩预告的37家钢铁上市公司中,宣布盈利的仅9家,亏损面占比高达75.68%。而且,多家行业龙头、大型企业都出现巨亏现象,比如重庆钢铁亏损59.8亿元、鞍钢亏损45.9亿元、马钢股份亏损48.04亿元、武钢预亏68亿元。 

  来自冶金商会的统计数据显示,130家民营钢铁企业2015年销售收入1.27万亿元,净利亏损43亿元,由盈转亏,其中重点企业亏损16亿元。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是目前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其中钢铁行业是工作重点。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钢铁化解产能的目标任务,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 

  本轮“去产能”已是箭在弦上。4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通过盘活土地资源、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等支持钢铁煤炭行业退出、转产和兼并、重组。 

  工业骄子黯然褪色 

  钢铁行业曾经被奉为中国工业的骄子,30岁以上的人,大概还记得,曾经那老版的5元人民币上,印的就是炼钢工人的图像。现如今,因为严重的产能过剩,钢铁行业已然成了中国经济增长动能的一大累赘。 

  实际上,对于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业内人士早就提出过警告。尽管政府多次重拳出击,但是近十年调控钢铁业产能过剩却收效甚微,而且产能却愈来愈大。 

  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钢铁产能近3亿吨,2012年产能已经突破10亿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钢铁产能已经接近12.5亿吨。 

  而另一方面,全球钢铁需求低迷。中国冶金工业规划院最新研究表明,2015年我国钢材实际消费量为6.68亿吨,同比下降4%,预测2016年我国钢材实际消费量为6.48亿吨,同比减少2000万吨,同比下降3%。 

  根据以上的综合数据分析,我国有6亿吨的钢铁过剩产能。实际需求与过剩产能几乎对半。 

  有观点认为,中国钢铁产能严重过剩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在治理方面仅靠市场手段难以解决。 

  钢铁业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行业,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据史书记载,最早提出“盐铁专营”的是齐国丞相管仲,之后,汉武帝又将其上升为国家政策。自汉朝起,这项政策一直延续了2000多年时间。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以钢为纲”还是这种政策的延续。 

  在物质稀缺的年代,中国人可能只在书本里对产能过剩有过粗浅的认识。上世纪50年代末,中国工业产能极度缺乏。为了“超英赶美”,全国上下甚至不惜砸锅卖铁全民大炼钢铁。由于缺乏科学的生产方式,许多炼出来的钢质量极差,根本就不能用。 

  改革开放后,随着钢铁主管部门被撤销,同时,政府放松了钢铁业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限制,民营钢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诞生。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钢铁企业被迫积极参与竞争,努力改进生产技术,千方百计降低成本,不在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持续提高产品质量。 

  1996年,中国的钢铁产量首次突破1亿吨,跃升至世界首位。钢铁是工业的粮食,“口粮”充足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中国工业的高速发展。可以说,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是与几代钢铁工业从业者的辛苦努力分不开的。随着中国逐步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科技进步和改革开放程度不断深入,钢铁业开始从供不应求逐步变成供大于求,直至现在的产能严重过剩。 

  《2014年~2018年中国钢材行业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显示,钢铁行业盈利水平下降既是产能过剩引起的后果,也是产能过剩的直接表现。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整体处于盈亏的边沿,使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下降,从而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专家表示,中国钢铁产能出现过剩,企业自身不顾市场需求,一味追求规模扩大,盲目“做大做强”是重要原因,产能冲动导致企业“做大做僵”。 

  去产能难度越来越大 

  按照国际规律,如果一个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低于75%,即判定该行业出现产能过剩。 

  尽管中国官方没有公布系统的产能利用率数据,但可参照行业的经济景气指标来判断是否出现产能过剩。比如行业的产品价格、利润增幅、企业亏损规模和数量、工资和就业,等等。这些经济景气指标与产能利用率是密切相关的,如果经济景气指标进入衰退区间,意味着该行业存在严重的产能过剩。 

  根据工业化阶段、人均GDP、城市化率等国际通行的评价因子测算,现阶段中国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已达峰值。 

  中国在先后经历了“”、“”和“”、“”相关行业的产能过剩阶段后,当前这一阶段以钢铁、煤炭为代表的产能过剩,既有供给侧的问题,又有需求侧的问题。盘根错节的利益中,这些过剩产能的化解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产能过剩问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普遍性的现象,但“中国当前产能过剩问题有其深刻的发展阶段和体制机制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汪红驹研究员表示。 

  他说,本轮产能过剩,一是由于经济快速增长条件下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未来的乐观预期形成的过度投资。二是经济发展阶段转换时期国内增长速度放缓与全球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需求下降,导致过度投资形成的产能出现严重过剩。三是企业破产重组成本太高,导致“去产能”受阻。 

  有分析认为,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达到峰值,出现绝对过剩,需要化解是毋庸置疑的,但当前的困难在于:产能过剩行业大多是资源型行业,国企多,问题复杂,这些现如今产能过剩的行业,政府通常在前期已投入许多资源参与其中,企业亦成为利税大户。这些产能若退出,必然对政府税收产生影响。遑论有时还会涉及中央-地方、地方-地方的利益博弈。 

  市场行为与政府作为本应有机结合,政府制定产业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但实际上,因为政府未必掌握全面信息,于是其政策有时也会起不到相应作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并存,导致产能过剩。 

  专家表示,钢铁业是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又是“两高一资”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质量效益型发展,减量与治污降耗要一起抓、双促进。 

  产能过剩是钢铁业的顽疾。中钢协反映,从2010年至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0个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产能退出的措施。尽管淘汰了一部分落后产能,但整体而言产能并没有减少。 

  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我国累计淘汰炼铁产能7711万吨、炼钢产能7780万吨。钢铁业提前1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任务目标。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后5年我国将再压减1亿至1.5亿吨粗钢产能,任务更加繁重。 

  “随着大部分落后产能被淘汰,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进入了深水区。”钢铁业专家陈子琦表示,产能压减不仅是淘汰落后产能,而且涉及相当部分一般性的产能,难度越来越大。 

  陈子琦认为,从以往的经验教训看,靠行政手段勒令企业“下马”,已不合时宜,且有副作用;仅凭装备规模的大小搞“一刀切”,又易导致企业上大压小,规模不降反增……做“减法”的方式方法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去产能的成效乃至成败。 

  绿色发展是必由之路 

  “去产能”必将给产能过剩的行业企业带来阵痛。 

  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提到,对于过剩产能,要“积极稳妥化解”。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处置,妥善处理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关系。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在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说,“去产能”就是要调整产业结构,“加减乘除”并举,处置“僵尸企业“,给优质企业提供更好的市场空间,增强优质企业的信心,优质企业能盈利了,就有能力实现提质增效。 

  当前,我国大力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民众对于雾霾等环境问题极其关切,节能环保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作为污染和能耗大户,钢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约占全国工业的7%至14%,是形成雾霾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因此,钢铁业成为我国环境治理的重点领域。《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分析认为,依靠环保、能源、质量和安全的“依法淘汰”,是化解过剩产能的最有效、最公平、最主要手段,这将引导企业向环境保护要发展基础,向能源节约要发展效益,向质量品牌要发展市场,向安全生产要发展保障,从而促进钢铁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从发展趋势来看,绿色化是我国钢铁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钢铁工业的能耗差距为10%左右,吨钢污染物排放量则高出许多,有的高达数倍。例如,吨钢烟粉尘排放量,国际先进水平为0.22千克至0.25千克,而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平均约为1千克。 

  “‘十二五’以来,钢铁业整体节能环保水平提高很快,但仍存在企业间环保治理良莠不齐、投入差距大、全行业排放总量大等问题。”中钢协党委书记刘振江表示。钢铁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污染物,实施清洁生产并配置相应环保设施十分必要。 

  目前,我国钢铁企业环保设施平均运行成本为吨钢55元,宝钢、唐钢等先进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成本为吨钢100多元,而一些小企业只有吨钢10元至20元。从吨钢污染物排放量上看,落后企业的排放强度可达到先进企业的10倍甚至更高。一些企业的环保意识淡薄,甚至存在违法偷排等行为。 

  “‘十三五’钢铁业去产能总的思路,是要通过法律、标准和经济的手段来加快过剩产能的退出。”工信部副部长冯飞介绍,钢铁去产能主要有9种方式。这其中,排在最前面的就是通过加强环保执法和严格实施能耗标准压减产能。 

  环保部监查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70%的钢铁企业环保不达标。自“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钢铁企业普遍大幅增加环保投入,进行环保改造升级。截至2015年底,仍有20%左右的钢铁企业环保不达标,其中约40%的钢铁企业由于装备水平比较落后、改造升级难度大、资金紧张,无法实现环保达标改造,将依法退出,涉及产能约1亿吨。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强调,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并详细列出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一系列节能、环保方面的达标要求。 

  “关键是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李新创表示,从以往的实践看,还存在着对部分钢铁企业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的问题。目前,钢铁业成本和价格竞争极其激烈,“守法企业环保成本高,违法企业环保成本低”的状况,让先进企业在不公平竞争中步履维艰。为避免“劣币驱逐良币”,很有必要强化环保能耗硬约束,对所有企业实施统一监管标准,加大落后产能的违法违规成本。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严格依法处置环保不达标的钢铁企业,进一步完善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覆盖所有钢铁企业;严格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的企业。 

  “全面覆盖、一视同仁、严格执法监管,会让淘汰落后更痛快,绿色钢铁更实在。”李新创呼吁,钢铁行业要努力以绿色矿山、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制造、绿色产品和绿色产业“六位一体”打造真正的绿色发展。 

  国土资源部控地促“减肥” 

  4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部分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时强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消化钢铁、煤炭等过剩产能。两天后的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宣布,除已建立钢铁煤炭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还研究制定了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一天之后,国土资源部率先发布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制定出了12条新规助力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化解的政策措施。 

  国家发改委在4月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实现脱困发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 

  发改委同时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方面,探索出不少有效的做法。钢铁方面,杭钢集团、攀成钢和河北省;煤炭方面,山东能源集团、陕煤化集团,在产能压减、转产转型、职工安置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目前已开始推介这些典型,为各地推进工作提供参考。 

  事实上,进入2016年以来,钢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尤其是3月份,波动幅度最大。监测数据显示,钢材价格平均上涨30%,部分产品最高涨幅高达50%。据3月份中国联合钢铁网调查全国200多家钢厂的结果显示:由于钢价上涨,钢企形势“一片大好”,有效开工率达到85.5%;开工的901个高炉中,有60多个是去年关停后今年重新复工的,主要是一些地方的小钢厂。部分关停的小钢厂死灰复燃,加重了去产能的压力。 

  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副司长骆铁军近日透露,工信部和发改委正在核定各省任务基数。各省和中央企业均按照现有产能的13.3%作为自身“去产能”基数。 

  有媒体报道称,安徽、河北、山西、贵州、吉林、辽宁、山东、河南八省份的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方案已经上报至国务院有关部门。据称,“这是全国最早上报的8个地区。”以河北为例,河北省钢铁总产能约为3亿吨,占全国总产能约27%。只要将其总产能控制在2亿吨左右,仅河北一省将能在未来五年压减产能1亿吨,完成全国三分之二的压减任务。 

  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部门,4月14日,国土资源部率先发布《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围绕“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支持盘活土地资产、实施矿产资源支持政策”3个方面,制定出12条新规助力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化解的政策措施。这也是第一个落地的供给侧改革配套文件。 

  国土资源部将着重从“严格”和“支持”两个方面助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说,“企业兼并重组或者退出之后,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原有的土地如何处理,这12条规定对每一种情况均有详细说明。国土资源部将严控新增产能,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去产能”是中央明确的2016年重大任务之一。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支持盘活企业存量土地,促进“僵尸企业”分类有序处置。全面暂停受理钢铁煤炭行业建设项目用地、用矿审批。对钢铁、煤炭行业新建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对未按国家规定核准、备案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得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不得通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产能过剩退出企业涉及的国有土地可交由政府收回,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退出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用;也可由企业自行处理,在符合规划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人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企业转产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可以5年为限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工业用地不涉及改变用途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设容积率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专家表示,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直接从土地供应方面遏制了新增产能和技改增产项目的增加,等于是从源头上制止新增产能的投资。国土资源部这个《意见》的落实,对去产能企业而言,一方面获得土地流转资金,另一方面原价退回剩余资源价款;此举将会使得目前部分处于观望态度的企业,加强去产能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