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天蓝水清环境优美的新包头

09.09.2016  22:15

  今年以来,包头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项环保重点工程落实。 

  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出台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于全面完成今年的环保重点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明确了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负总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严格环保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严肃追责,形成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快速推进。全年安排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程52项,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1.4亿元。截止8月底,已完工16项,正在建设25项,准备开工的11项,完成投资3.9亿元。启动了8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截止8月底,华电包头发电公司、东华热电、希铝自备电厂以及第三热电厂等4台机组已开工建设,另外4台机组施工队伍已进场,近日开工。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预计可每年减排二氧化硫5000吨,氮氧化物5000吨。启动了煤场封闭工程,已经完成8个大型煤场的封闭工程。今年前八个月,全市空气优良天数182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4.6%,比去年同期增加9天。 

  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空前。全面启动《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严格执行“清源、活水、减负、节流、严管”五项措施,推进全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年安排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32项,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6.6亿元。目前已完工13项,在建19项,完成投资6亿元。今年我市开展了稀土企业废水治理工程,共实施15个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8个,其余正在建设中。这些项目完工后,包头市稀土行业将实现废水零排放目标。同时持续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黄河三断面稳定达标,主城区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和配套的法律法规进行环境管理,采取抓典型案例与媒体曝光相结合,密切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执法配合,顺畅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立案查处企业违法行为297起,处罚金额2069.69万元,其中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扣押6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3起,刑拘3人,行政拘留10人。及时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32批次168件信访案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地区,立案处罚8件,处罚金44.1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73人,行政拘留4人。 

  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把2016年确定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攻坚年,全力推进302个环境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派驻各地区和部门的11个综合督查组,对照问题清单,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逐个问题检查核实,督促地区、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通过一个月的督查推动,初步认定完成整治问题111个。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