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情况通报 第9期

19.05.2016  12:50

(2016年第9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

 

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行动快措施实

 

2月28日,自治区党委召开第145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自治区扶贫办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识到位、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行动、全线推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认真研究部署。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局务会、厅长办公会、专题会、座谈会等,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提出要切实改变现行扶贫思路和方式,着力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变“输血”为“造血”,要求组织调研组入户摸底调查,深挖贫困问题根源,提出对策建议,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自治区农牧业厅相继三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全区农牧业产业扶贫和新一轮兴安盟定点帮扶工作,深入帮扶村100户贫困户走访调查,详细了解致贫原因和脱贫意愿,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自治区民委提出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全局,深入系统的谋划扶贫工作思路,研究制定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直接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的优势,加大少数民族聚居旗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持力度。自治区妇联班子成员先后深入8个盟市了解基层农牧业、旅游、电商等产业发展现状,了解贫困地区、贫困妇女实际情况,了解基层妇联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为统筹谋划脱贫攻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自治区教育厅多次深入部分盟市贫困地区和高等学校开展专题调研和分类指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教育扶贫工作,并组织召开全区教育扶贫暨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举行盟市(高校)退休教师对口支援乡村教育计划签约仪式,从今年开始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城镇退休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要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贫困地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自治区地税局提出要切实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做好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可靠的财力保障。自治区金融办提出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精准对接规划、产业、就业就学、易地搬迁、重点项目等多元化融资需求,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贫困地区。组织召开金融扶贫座谈会,就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对接联动,金融资金与财政资金融合联动,统筹银行、保险、证券及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金融资源支持扶贫,建立金融支持扶贫的联席会议机制等形成一致意见。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深入盟市、旗县认真调研金融服务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工作,并就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与黑龙江、吉林和河北、山西组织召开大兴安岭南麓、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会议,探索金融扶贫新模式新做法。自治区审计厅在对自治区扶贫办及其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拟对全区12个盟市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筹集使用、产业化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资金规范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益。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出要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扶贫开发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摇旗呐喊、加油鼓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发挥行业优势,加大支持力度。各部门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分内职责,充分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工作。自治区水利厅各类水利项目工程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在已下达的13.95亿元水利投资计划中,除打捆下达盟市资金外,下达具体旗县中涉及贫困旗县52个,占贫困旗县总数91%。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着力加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和实施管理,优先将连片特困地区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大力支持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对贫困地区实行差别化耕地保护政策。自治区商务厅推动贫困地区光缆入乡、入村、部分光纤入户,鼓励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开设网店。自治区旅游局选定18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庄园式旅游村和庭院旅游,创建内蒙古特色民宿和旅游休闲示范乡村。自治区科技厅实施贫困旗县优势产业科技示范项目,推动农牧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实施星火计划,提高农村牧区科技信息化服务水平。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计划,带动贫困农牧民提高生产经营能力。自治区环保厅全力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的农村工况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自治区残联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2000万元,扶持各类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拟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量资金,发挥杠杆作用,设立残疾人自主创业贷款担保金。自治区妇联积极组织申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和巧手脱贫示范基地,年内要打造20个脱贫攻坚示范基地。加大适龄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力度,做到应检尽检、早诊早治,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春蕾计划”“母亲邮包”“母亲水窖”等公益项目,全部向贫困地区、贫困妇女倾斜。自治区工商联联合扶贫办、内蒙古光彩事业促进会,组织全区广大民营企业开展“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5年帮扶100个以上贫困村脱贫致富。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力度,组织易和皮肤病医院针对贫困人口在全区范围开展送药下乡义诊活动,拿出价值100万元的药品无偿提供贫困患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拿出100亿元扶贫再贷款资金开展“百亿扶贫再贷款”专项扶贫。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截至3月末,全区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30.37亿元,办理再贴现25.61亿元。限额348.31亿元,增加119亿元。

三是加强调研督导,推进定点帮扶。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沉下身子扎扎实实搞调研,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因人因户精准施策、精准推进,认真做好贫困嘎查村定点帮扶工作。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深入帮扶点调研座谈,详细了解情况、找准问题症结、落实帮扶措施。今年要引进蒙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整合涉农涉牧项目资金,建设肉羊养殖示范基地,建成后公司每年向嘎查交承包费近百万元,嘎查以扶贫基金方式帮扶79户贫困户脱贫。投入1400万元,改造危房82户,街巷硬化15公里,山洪沟治理3.5公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走访调查110户住户,组织15个扶贫工作队结对帮扶92户贫困户,从种养殖扶持、农机具资助、资金帮扶、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精准滴灌。自治区供销合作社重点实施产业扶贫工程,通过发展甜糯玉米种植、现代肉羊肉牛养殖和淡水养殖,推行“四位一体”养猪、蔬菜大棚、林果等庭院经济,兴办农家乐、采摘园,确保所有贫困户如期脱贫。自治区统计局多次深入帮扶嘎查开展调研指导,深入农牧户摸情况、查病根,会同苏木、嘎查研究制定帮扶三年发展规划和统计干部蹲点帮扶工作方案,把精准扶贫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细化到村、精准到户、具体到事,建立起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与目标任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自治区科协在广泛调研走访帮扶村、多次与两委班子对接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精准扶贫方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户一方案、一贫困人员一目标、一贫困户一举措,力争提前一年全部脱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今年要完成剩余98户危草房改造,投入240万元实施耕地旱改水1000亩,争取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757万元实施新农村建设改造,同时抓好产业发展、通村道路、捐资助学等工作。内蒙古电力公司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个性化帮扶措施。继续做好产业化扶贫、生态环境治理、危房改造、捐资助学和扶贫济困等工作。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有一人到帮扶点指导工作,每人联系3-5户贫困户,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所有贫困户。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要求承担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嘎查村和区域重点帮扶呼伦贝尔市“两旗一区”的厅局单位,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服务“十个全覆盖”、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带队组织相关帮扶厅局单位深入帮扶地区全面对接调研帮扶工作。

四是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各部门切实担负起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神圣职责,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好各行业精准扶贫方案的落实上,紧盯不放、持续用力,务求实效,初步形成“1+19”精准扶贫配套政策。自治区水利厅委派内蒙古水设院编制《内蒙古水利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自治区国资委、扶贫办出台《关于深入推动国有企业参与扶贫攻坚的意见》,强化考核评价,调动企业资源优势参与扶贫开发。自治区民政厅、扶贫办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确保精准救助与稳定脱贫。自治区卫计委、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保障贫困人口病有所医。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把普惠金融、特惠金融作为基本方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自治区团委、扶贫办制定了《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区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号召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围绕生产扶贫、教育扶贫、人才扶贫、公益扶贫和夯实基层基础等,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自治区商务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电商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内蒙古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自治区住建厅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2016-2020年乡村规划工作方案》,以指导“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编制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初稿。自治区卫计委、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办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保障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自治区旅游局进一步修改完善《2015—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扶贫致富工作方案》,明确今后两年旅游扶贫的目标、重点和措施。自治区妇联出台了《关于开展“草原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动员全区妇女全面参与到脱贫攻坚,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的独特作用。自治区残联研究出台《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5年投入7050万元,在全区235个街道建立残疾人温馨家园。

五是夯实基础工作,提高扶贫实效。各部门加强建档立卡信息数据比对,分类摸清贫困人口底数,推动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增强分类扶持的精准性、有效性。自治区残联会同扶贫办就做好农村牧区残疾人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先后下发6个文件,要求各盟市和残联认真核查比对,切实做到精准识别、信息准确、不错不漏,按国家标准新纳入建档立卡残疾人4.3万人。自治区住建厅会同扶贫办就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先后2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对接,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与农村危房存量信息系统数据比对,核实后的数据在危房存量系统中进行标注。自治区团委全面开展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中的青少年摸底工作,找准服务对象,全部建档立卡,建立起乡、县、市三级贫困青少年基础数据库。自治区妇联确定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为自治区妇联脱贫攻坚试点旗县,并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设立试点,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摸清贫困妇女底数、致贫原因和实际需求,抓好试点地区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妇联系统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各部门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和工作大局,全力服从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进度要求及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自治区教育厅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十个全覆盖”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全面改善57个贫困旗县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各地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并派出督导组分赴12个盟市督促检查。内蒙古电力公司加大电网建设投资力度,2016年投入53.7亿元做好涉农涉牧项目电力配套服务,尤其是列入计划的无电人口通电、机电井通电、农业生产、排灌、一户一表改造等,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推进。自治区妇联持续推进“美丽庭院行动”,印发《关于创建“美丽庭院”“百村千户”示范点的通知》,有效助力“十个全覆盖”工程。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不断健全扶贫开发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组织保障。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进一步完善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帮扶调度、考核评价、总结表彰、沟通协调、教育培训、宣传报道六项工作制度,每一项都分解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同时加强对帮扶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安排,协助兴安盟制定《区直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贫困嘎查村2016-2020实施方案》,协助呼伦贝尔市起草《自治区部分厅局单位区域帮扶鄂莫两旗2016-2020实施方案》。自治区国资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指导自治区国有企业和中央驻区企业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扶贫开发工作汇报,要求企业每月上报扶贫攻坚推进情况。5月份派出调研组分赴各企业就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开展调研。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推动成立自治区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一行三局、发改、财政、扶贫、金融机构等部门参与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联动制度,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信息共享。内蒙古电力公司成立由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扶贫工作办公机构,已配齐工作人员开始承接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