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情况通报 第8期

19.05.2016  12:50

(2016年第8期)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按: 2016年4月13日,自治区扶贫办、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召开了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会议,自治区政府王玉明副主席做了重要讲话。现将王玉明副主席、刘忠诚主任、梁毅行长在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印发,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在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4月13日)

王玉明

 

同志们:

在全区上下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的关键时期,自治区扶贫办与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召开“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会,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对于实现脱贫攻坚“开门红”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是自治区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一项重大创新。工程启动实施两年多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扶贫办和农业银行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协作联动,盟市旗县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动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去年底,工程覆盖全区57个贫困旗县,累计发放贷款154.6亿元,惠及近30万贫困农牧户、118家扶贫龙头企业,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贫困农牧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也得到了国家农业银行、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走在了全国前列。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这项工程非常满意。借此机会,我代表自治区政府,向全区从事金融扶贫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同志们表示感谢,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去年底,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总的任务和目标就是“两个节点、两项目标”:即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31个国家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任务,资金保障是关键,在增加财政投入、加大资金整合的同时,主要还得靠金融支持。自治区计划“十三五”期间投放金融扶贫贷款800亿元以上,使每户有劳动能力和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都能得到3-5万元的扶贫贷款,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寄予了厚望,对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扶贫、农业银行一定要充分认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把“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作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第一,要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今年全区脱贫目标是完成21万贫困人口脱贫、12个区贫困旗县摘帽任务。各地及扶贫、农业银行要围绕目标任务,对金融扶贫信贷实行敞口供应,力争全年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当前正值春耕春播的关键时期,也是贫困农牧户对资金需求最为迫切的时期,农业银行要统筹安排信贷资金,尽快把扶贫贷款发放下去,确保贫困农牧民生产资金需求。要进一步扩大“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覆盖面。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扶贫再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要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为“十个全覆盖”工程、贫困嘎查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盟市、旗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采取财政资金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形式,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要抓好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以及动物资产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第二,要落实金融精准扶贫。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资金投放也要精准。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的原则,把扶贫资金花到关键处,用在刀刃上。一是要把资金用在扶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上。各地及金融部门要发挥扶贫贷款作用,引导贫困地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扶持发展扶贫特色产业,重点扶持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乳、肉、绒、粮油、瓜果、蔬菜、林草等特色产业。要加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扶贫龙头企业等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拓展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新的扶贫门路,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升级。二是要把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金融扶贫的主要对象。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要主动与农业银行对接,提供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本信息,根据贫困户的生产能力、产业发展特点等,找准贫困户的致富项目,实施有针对性的金融帮扶措施。年内对有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覆盖面要达到2/3以上,2017年实现全覆盖。三是要科学设定金融扶贫贷款要素。农业银行要深入研究贫困农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特点、经营周期和担保特征,精准设定贷款额度、用途、期限、利率等要素,提升“造血式”扶贫的实效。

第三,要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工程实施以来,风险防控把握得比较好,全区动用风险补偿资金率仅为万分之六,远远低于设定的3%的不良率上限。目前,自治区已累计投入担保本金19亿元,各地要健全完善风险分担、防控机制,对于自治区下达的年度风险补偿金要及时、足额存储到农业银行专户,除用于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外,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滞留甚至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对出现不良贷款的,要“出现一笔、调查一笔、核实认定一笔、处理一笔”。要积极运用风险补偿政策、银行相关政策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真正做到“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要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违法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第四,要强化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特别是旗县要切实承担起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要加强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工作,制定更多优惠政策,让有信用的贫困农牧户得到规模更大、利率更低、补贴更多的贷款支持。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案例和典型模式,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工程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四是要加强考核监督。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旗县进行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盟市、旗县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盟市、旗县,取消或减少风险补偿资金和贴息扶持政策。

同志们,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共同努力,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会上的讲话

自治区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刘忠诚

(2016年4月13日)

 

同志们:

首先我们对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王玉明副主席、梁毅行长和六位代表,梁毅行长作了重要讲话,六位先进代表作了先进发言。王玉明副主席的讲话,充分肯定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提升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健全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结合全国、全区扶贫脱贫工作形势,号召大家树立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思想和决心,并从四个方面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大扶贫贷款投放力度,落实金融精准扶贫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强化保障措施,请同志们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梁毅行长的讲话,对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就进一步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同志们结合各部门、各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梁毅行长的讲话,为全区金融扶贫工作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六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介绍交流了经验,向我们介绍了各自在金融扶贫扶贫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业绩,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请各盟市、各部门,在奋斗在扶贫攻坚第一线的同志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这些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本地区金融扶贫工作的实施能力。下面,我就认真落实好王玉明副主席讲话精神,做好今年“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讲两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情况

工程启动实施两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农总行、国务院扶贫办的大力支持和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农业银行、扶贫办的共同努力下,整个工程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一是工程贷款额度大,覆盖面广,实现了预期目标。两年来,累计投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154.56亿元,是投入风险补偿资金的11倍,57个贫困旗县平均投放额度达到2.7亿元。其中,“金穗富农贷”134.29亿元,覆盖农牧户29.2万户;“金穗强农贷”20.27亿元,支持扶贫龙头企业118户。

二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体现了精准扶贫要求。创新了扶贫投入机制。用财政扶贫资金撬动金融资本,不仅放大了资金规模,更重要的是把资金使用的决定权真正交给了群众,大大增强了贫困农牧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政府的扶贫攻坚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抓手。促进了政银合作。充分运用政府行政资源,扶贫部门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动员乡村干部积极参与开展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大大减轻了信贷人员工作量,弥补了金融机构网点、人员不足的问题,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和放贷风险。较好的解决了贫困农牧民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特别是采取“多户联保”等方式发放贷款有效降低贫困农牧民贷款准入门槛,使绝大多数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农牧民能够得到金融贷款支持。2015年,全区1/4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金融贷款扶持,通辽市贫困户贷款比例占55.3%,敖汉旗贫困户贷款比例超出了60%。扶贫贷款增强了贫困农牧户自我发展能力,特别是去年有效抵御了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的双重压力,不仅农牧业生产没有出现大的波动,而且圆满完成了年度减贫任务。增强了贫困村、贫困户的信用意识。财政贴息,银行让利,不仅真正让贫困农牧民得到了实惠,而且“一次授信三年有效”的贷款审核办法、“先还后贴”的贴息方式,扶贫资金由“无偿”变“有偿”,培养了贫困农牧民的信用意识,金融扶贫项目村农牧民重合同、守信用蔚然成风。

三是风险防控形势喜人,坚定了深入推进的信心。截止2015年底,全区累计到期“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68.36亿元。其中,富农贷58.78亿元,强农贷9.58亿元。对于个别旗县发生的逾期贷款,全部按程序用风险补偿资金代偿,到期贷款全部还本付息,不良率为零。全区累计动用风险补偿资金45笔、1018万元,仅占到期贷款的0.15%;其中经审核确认一次性补偿的38笔、189.5万元,占投入风险补偿资金14.25亿元的0.13%;其余全部是资产抵押和自然人担保贷款,正在按法律程序追收。风险补偿金使用后已经收回433.35万元,占动用风险补偿资金1018万元的42.6%。这样的风险管控水平远远低于《方案》设定的不良率低于3%的上限,较好的解决了小额、低利率信用贷款违约率高的问题。

四是各级各界高度认可,成为了脱贫攻坚战的亮点工程。经过两年的努力和实践,“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农总行、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金融扶贫工作成为增加扶贫投入的重要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刘永富主任在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称赞:“内蒙古金融扶贫突飞猛进”。我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政策措施、运作模式得到了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度认可,2015年签订各类合作协议5份,合作银行达到8家,累计投放各类扶贫贷款176亿元。同时也受到了基层干部和贫困农牧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参与金融扶贫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村民之间互帮互助自愿组建联保小组,大户帮小户、富户带穷户获得扶贫贷款共同发展、共同致富,既化解了贫困户贷款风险,又更好地促进了村风民风的好转。“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已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列为“十三五”期间十大扶贫工程之一。

五是机关转职能、干部转作风,培养锻炼了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在工程推进过程中,农业银行、扶贫部门各级干部不怕苦、不怕累,不畏难、不扯皮,认真学习研究政策,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创新方法,大胆探索推进措施,发扬“白+黑”、“5+2”的苦干实干精神,加班加点,昼夜工作,付出了很大辛苦和努力,形成了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的强大合力,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两年多的实践证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政策措施是正确的,农业银行推进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现在操作程序越来越顺,效率越来越高,办法越来越多,效果也越来越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已经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第一季度,全区已经累计贷款27.4亿元,比去年同期纯增5.3亿元;其中“富农贷”投放26.9亿元,比去年同期纯增6.6亿元。喀喇沁旗、扎赉特旗、四子王旗、莫力达瓦旗贷款投放额度已经突破1亿元,超出5000万元的旗县达到21个。一季度全区日投放3000万元,3月下旬日投放达8000多万元。可以说当前绝大部分旗县贷款投放形势非常好,这也说明正值备耕春耕生产大忙季节,农牧民的资金需求量很大、很旺盛。这样的形势也倒逼着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工程的实施。

二、强力推进2016年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2016年,全区金融扶贫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大胆创新,强化措施,为全区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确保今年2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2个区贫旗县摘帽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具体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增量、扩面、瞄准、创新、防控、激励和保障。

增量,就是增加贷款投放总量。2016年,全区计划新增金融扶贫小额贷款150亿元以上,其中“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累放超过250亿元。

拓面,就是扩大“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覆盖面。2016年57个项目旗县中嘎查村的覆盖面要达到65%以上,2017年实现96个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旗县和所有嘎查村全覆盖。

瞄准,就是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优势特色产业。一是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精准扶持,要采取“多户联保”、“保证+抵押”、“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增信授信,要切实搞好名单式贷款试点、扩面工作,多措并举,使有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得到3-5万元贷款的直接扶持。二是搞好规划,因地制宜,因村制宜,优选产业,积极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能人大户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依托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

创新,就是要加强金融扶贫机制和方法创新。一是按照全区金融工作会议安排,切实抓好农村牧区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抵押物不足问题。二是大力推广动物资产抵押贷款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三是借鉴科右前旗“景堂”模式、四子王旗“万兴后”模式、固阳县“三主粮”模式、阿鲁科尔沁旗“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脱贫致富”模式等成功经验,引导鼓励贫困户将扶贫贷款入股合作社或由龙头企业托管经营,增加贫困户资产性收益。总之,要鼓励各地大胆创新,只要是有利于精准扶贫、能够直接到户的办法都要大胆的试、大胆的闯,自治区、盟市扶贫办要及时总结推广。

防控,就是多措并举,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控机制。一是引进履约保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研究制定保险费用由自治区、盟市、旗县财政出资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贷款户积极投保,有效化解金融机构、扶贫资金和农牧民风险。二是加强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针对贫困户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深入推进 “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与创建,有效发挥农村牧区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精准扶贫金融服务中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旗县扶贫部门选派专人、专事专办,特别是充分调动乡村干部的积极性,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做好贷前审核推荐、贷后监督管理和到期贷款催缴回收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切实加强对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和监测预警。大力推广通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翁牛特旗“亲情链、互需链、责任链”三链互助和“多户联保”等好经验、好做法,从源头上防控风险。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违法犯罪活动,为金融扶贫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激励,就是建立表彰激励机制。一是调整完善政策措施。稳定原有政策,调整贴息政策,超出规定规模贷款贴息资金由自治区奖励。自治区扶贫办与农业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到期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请大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贴息工作。二是隆重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总结经验,推动全局。三是管好用好风险补偿资金,认真履行协议,解除银行后顾之忧。2015年全区投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92亿元,这些贷款将陆续到期,我们一定要按照合作协议和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及时核查每一笔逾期贷款,该补偿的及时补偿,不该补偿的要查清原因采取多种手段予以催收。2015年12月份自治区已经下达了2016 年度风险补偿资金,请各地扶贫部门及时存入农行专用账户,这要作为今年扶贫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如若不能及时到位,年末考核将予以扣分。

保障,就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工程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去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领导都对金融扶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提出了“金融扶贫行动计划”,金融扶贫工作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我们也承担着更加艰巨的任务。因此,自治区层面要搞好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总结宣传基层首创的经验做法,从顶层设计上为基层搞好服务。盟市、旗县扶贫办、农行领导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做到齐心协力,步调一致。要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旗县扶贫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农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审核推荐贷款户要力求符合农行的相关规定,为农行客户经理入户调查做好前期准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金融扶贫的决策部署,努力营造舆论氛围,促进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件,激发各级干部的工作热情,坚定推进金融扶贫的信心。宣传脱贫致富典型案例,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定改变命运的决心。

 

 

 

在2016年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梁  毅

(2016年4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启动实施以来,自治区扶贫和农行两个条线共同召开的第六次全区性推进会议。刚才,王玉明主席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区扶贫和农行两个条线开展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我就贯彻落实玉明主席的讲话精神,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讲几点意见。

一、“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简要回顾

2013年11月27日,在玉明主席的亲自动员部署下,全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正式启动。两年多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农总行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扶贫办的主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区农行将开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作为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履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举全行之力和智慧,集中攻坚,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期,我们向自治区38位省级领导专题汇报了在全区及省级领导包点旗县开展“工程”的情况,得到了领导们的高度重视和肯定。王君书记在我行报告上作了圈阅,任亚平主席、乌兰部长、玉明主席等多位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并提出了殷切的期望。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不辜负自治区党政对“工程”的期望与要求。截至2016年3月末,我行已在57个贫困旗县投放“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181.49亿元,其中,投放“金穗富农贷”161.15亿元,覆盖415个乡镇,4385个行政村,支持了35.06万户(次)农牧民;投放“金穗强农贷”20.34亿元,支持了118户扶贫龙头企业,57个贫困旗县平均每个旗县贷款突破了3亿元。

(一)扶贫与农行条线合作更加顺畅。“工程”开展以来,双方不断加强协同联动,加大工作力度,多次联合召开全区性的专题会议和培训,梳理明确了“工程”涉及的各项政策、流程和保障推进措施,确保了政令统一、步调一致。多次联合或分头组织督导调研,深入旗县和乡村,广泛听取了广大农牧民、扶贫企业、基层工作人员及各级党政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出台针对性的措施,提升了社会各层面的满意度。建立了向各级地方党政的分层对接汇报机制,两个部门多次向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沟通汇报,争取了各部门的政策支持。确立了两家单位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出台措施及时解决,确保了“工程”贷款的快速、有效投放。

(二)产品和服务创新更有成效。围绕“十个全覆盖工程”,率先设立了全国首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专项基金——“美丽乡村”产业基金,探索出了可复制、可借鉴的银政合作新模式。目前,包头、呼和浩特、赤峰、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美丽乡村”产业基金已得到总行批复,投资金额达134亿元,其他盟市也正在积极运作中。在“富农贷”和“强农贷”两款产品的基础上,研发引入了“动物资产抵押担保”、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担保”、试点开展了“土地(草场)经营权抵押担保”等创新产品和模式,目前已分别投放8017万元、18215万元和2969万元,有效解决了“工程”项下广大农牧民和小微企业担保难的问题。以“金穗惠农通”工程为依托,在县域以下布放各类电子机具14571台,行政村服务点覆盖率达83%,方便农牧民足不出村办理基本金融业务。

(三)大行担当和扶贫富民作用更加凸显。“工程”开展以来,先后投入各类资源2亿元以上,向县域新分配大学生177人,增配车辆97台。提高县域支行“工程”贷款审批权限,并在信贷规模上举全行之力进行保障。先后投入19亿元“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对农村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工程进行支持。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度,截至2016年3月末,在57个贫困旗县投放的161.15亿元“金穗富农贷”中,有64.5亿元直接支持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达40%;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2.3万户,对2013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面超过了28%。两年多来,我行“工程”贷款投放占全区各家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投放的92%,占全区近两年社会化扶贫资金总量的60%以上。2014和2015年,我行农户贷款分别增加40.24亿元和24.65亿元,增量分别占全国农行的47%和18.35%,在我区农牧民仅占全国1.75%的情况下,我行农户贷款余额已占到全国农行的5.79%,实现了内蒙古信贷扶贫史和服务“三农”史上的新突破。同时,我行“工程”贷款利率始终明显低于农牧区金融同业小额贷款平均利率,目前执行最高利率为6.09%。两年多来,“金穗富农贷”支持的32.7万户(次)农牧户,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金穗强农贷”支持的扶贫龙头企业直接带动贫困人口就业2.5万人,间接带动16万人增收。

(四)“工程”风险控制更为有力。自治区各级党政、扶贫部门与我行紧密合作,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充分发挥了政银合力,确保了“工程”的健康稳步发展。一是认真做好与村嘎查两委、乡镇和旗县扶贫办的联合调查和贷前公示工作,在贷户准入上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二是与基层扶贫部门联合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活动,掀起了“争当信用户,争创信用村”的热潮,使诚信意识、自主发展意识深入农牧户,推动了农村牧区信用环境的改善。三是严格制度约束,出台了“五个一律”的禁止性规定,明确了“三个三”的责任要求,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零容忍。截至目前,已累计收回“工程”贷款92.09亿元、18.17万笔,对出现风险的89笔贷款本息合计1461万元进行了政府风险补偿,保持了“工程”的高质量运行。

总体上看,通过两年多的实践,“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已成为农行系统内政府增信机制下精准扶贫的典型案例,也成为自治区在全国的亮点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自治区各级政府和扶贫条线同志们的艰苦努力和务实工作,特别是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的党政、扶贫及农行的同志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农行内蒙古分行向玉明主席及在座各盟市、旗县党政领导,向自治区扶贫办刘主任、各级扶贫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全区农行奋战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战线的广大干部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推进也面临很大压力和挑战,表现在:一是“工程”贷款集中到期收回任务重、压力大。二是业务创新面临新的挑战。在“工程”实施中,如何对接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牧区改革的新要求,如何适应互联网金融等新型经营业态的快速发展,如何满足贫困农牧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都对我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部分地区服务能力受到考验。随着“工程”的深入推进,客户经理数量不足、费用支出越来越大,需要我们提前谋划、统筹解决。四是“工程”推进的个别环节还存在不规范行为,个别地区风险补偿机制落实不顺利,沟通不到位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在后续发展中更好地解决。

二、全面践行社会责任,不断做精做优“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的决战期。自治区党委已明确提出,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现有80余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个国贫旗县全部摘帽。做好扶贫攻坚工作,离不开有效的金融支撑。农业银行是党的银行、国家的银行、人民的银行、市场的银行,服务“三农”是全行的基础战略,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坚定不移。各级行要全面落实好玉明主席的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把“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作为“十三五”时期服务“三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难,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精神,与各级扶贫部门一道,扎实抓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各项工作,围绕“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和自治区“建设全国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的战略定位,全面履行好国有大型银行的社会责任,切实将好事办好。

(一)突出抓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扶贫”。“精准扶贫”就是要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各行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准确识别、精准帮扶”的原则,突出抓好“五个精准”。一是贷款对象要精准。57个贫困旗县支行要对服务半径内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研究,结合地方党政“五个一批”的脱贫分类,对“产业扶贫”范围内的贫困户尽全力支持,对有生产经营能力、有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金融扶持面不低于70%,2017年实现全覆盖并务求实效。二是目标和项目要精准。要依托“有基础、有示范、有市场”的优质产业,强化支持力度,切实体现好“产业扶贫”,2016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要增加10亿元以上。三是模式和政策要精准。要因地、因户制宜,选择适用对路的信贷模式和制度政策,对符合准入门槛的客户,尽可能提升“工程”贷款的可得性和满意度,提升“造血式”扶贫的实效。四是贷款额度、用途、期限、利率等要素要精准。要深入研究,精准对接贷款客户的生产特点、经营周期和担保特征,科学合理设定贷款各要素。今后,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执行利率一律不高于政府贴息率,办理履约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一律要在自愿前提下且我行不得代理,确保贫困农牧民以最低成本获得贷款。五是资源配置和考评激励要精准。区分行已明确,2016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在效益工资匹配上按普通“工程”贷款的两倍计价,并出台了对精准扶贫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各二级分行在本行考评激励政策中也要体现好这一战略导向,实实在在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

(二)积极做好工程规划、流程优化和新产品推广工作。通过两年多的高速发展,“工程”的区域、产业、客户规划和储备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工程”发展的瓶颈,需要旗县、乡镇党政和农行、扶贫两个部门前瞻性地协同做好“工程”后续规划。各级行要按照“一县一策”的思路,围绕地区产业升级、贫困户脱贫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服务能力,在覆盖面上持续深入。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近期,区分行前后台部门通过调研,在制度框架内,拟进一步优化三年期可循环非自助“富农贷”的二次用信调查审批流程,流程确定后各行要抓好落实,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效率。各行还要结合“工程”进一步抓好近期总行出台和已培训的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县域政府购买服务贷款、农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牧民安家贷”等产品的试点、落地和推广工作。

(三)集中精力抓好对春备耕生产的支持。一年之计在于春。各级行要充分考虑我区农牧业生产季节性特点,统筹安排信贷计划和业务经营各项工作,优先满足春耕备耕工作和信贷资金需求,及时、高效地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农牧户发放生产经营贷款,满足农牧户生产资金需要。同时要发挥“惠农通”工程服务点作用,积极开展好新农保、新农合、涉农财政补贴、农村牧区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利的基础金融服务。政策范围内,要对服务点商户及农牧户给予补贴和最大程度的收费减免。

(四)进一步加大资源投入力度。今年,区分行对“工程”信贷规模继续实行敞口供应。区分行已向三农板块专项配置1400万元效益工资,重点对“工程”贷款进行跟单计价,保持激励政策的连续性。同时,在战略费用、业务用车、固定资产、新入行大学生分配上继续向“工程”开办行进行倾斜。各二级分行要认真落实好区分行对“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专项配置政策,在权限范围进一步加大资源倾斜力度,确保“工程”稳步有序推进。另外,对“十个全覆盖”工程项下新建设的农村超市,各行要加大投入,抓紧迁移搬入就近的“惠农通”工程服务点,原则上每个支行至少要建设一个精品服务点。

(五)进一步深化政银和同业合作。一是坚持分层对接机制。对“工程”推进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行要随时与地方党政沟通、报告,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强化各级行和政府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和基层组织在“工程”推进、管理、风险化解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要与政府、扶贫部门共同推进“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工作,以“工程”的开展更好地促进农村牧区信用环境的改善。四是抓好扶贫工作中的金融同业合作。要重点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同业在移民搬迁扶贫、光伏扶贫等工作中的代理业务等合作,加强联动、发挥好整体合力,提高金融扶贫的实效。五是进一步做好“工程”的总结宣传。要抓好政策宣传,让老百姓更多地理解、参与和支持“工程”推进。进一步总结各地的“工程”开展经验,通过典型引路,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加强与地区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强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始终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可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工程”的推进,管理难度和服务压力将逐年增大,各行要切实做好贷款准入和贷后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管住风险,守住底线。一是把好贷款准入关。坚持政府、扶贫办推荐和贷前公示制度,严格落实阳光放贷,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二是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在区分行按日监测、到期提示和电话外呼制度的基础上,各级行尤其是经营行要抓好实时监测和实时处置,前瞻性抓好风险贷款的清收,在规定日期内确无法按时收回的要及时向扶贫部门提出补偿申请。要协同发挥好乡镇、村嘎查组织作用,将到期“金穗富农贷”明细发放到村委会张榜公告,依靠乡镇、村嘎查两委班子采取措施全力清收。三是始终抓住“工程质量”这一生命线,完善与“工程”模式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禁止性规定和“三个三”制度要求,严防以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为核心的各类风险。四是严格按照双方合作协议,抓好已形成风险的“工程”贷款的补偿工作,对逾期60天经两次以上有效追索无法收回的风险贷款“发生一笔、申请一笔、确认一笔、补偿一笔”。五是抓好对已补偿贷款的后续追索工作。对政府补偿金已补偿的风险贷款,要协同扶贫部门持续跟进,持续追索,尽可能减少风险补偿资金的损失。对后续追回的款项要立即存入补偿资金专户。目前,2016年度政府风险补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已逐级下拨到旗县,各行要抓紧协调财政部门,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归入专用账户。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各行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好玉明主席的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扎实推进,努力把“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做得更好,为打赢自治区扶贫开发攻坚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