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扎赉特旗审计局严举措、抓落实,以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22.05.2015  11:37

      今年上半年,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审计局把促进审计整改作为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重要环节,把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和旗“两办”督查室成立联合督查组,协调处理整改和督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一、建立问题整改约谈制度。在审计报告发出的同时,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审计建议,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要求被审单位逐项整改,并把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到审计机关。

        二、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被审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回访,了解问题整改情况、自行纠正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对整改不积极、纠正不彻底的单位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再次限期要求清理整改。对已整改的单位,看其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巩固审计成果。

  三、建立督查制度。对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彻底、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县联合督查组对该单位联合督查,责令立即整改,并组根据整改情况全县通报,必要时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负责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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