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抓重点 强化措施促落实 包头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6.06.2016  22:42

  今年以来,包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全市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补齐环境保护短板任务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 

  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年安排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程52项,总投资14.7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1.4亿元。目前已完工12项,在建22项,处于前期18项,完成投资2.5亿元。启动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安排希铝电厂、东华热电等7个改造项目。制定了《包头市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拟提请市政府印发,加快解决主城区燃煤散烧问题。启动了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方案编制工作,初步完成了昆区、青山区和高新区的划定工作。远郊旗县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全面推开,目前已有22台列入整治计划。截止6月23日,全市空气优良天数129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3.7%,比去年同期增加5天。 

  二是全面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启动《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严格执行“清源、活水、减负、节流、严管”五项措施,推进全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包头市2016年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全年安排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32项,总投资49.8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7.4亿元。目前已完工11项,在建18项,未开工3项,完成投资2.8亿元。持续强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管理,确保了黄河包头三段面水质稳定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三是强化固体废物及场地污染综合治理。全年安排农业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项,总投资570万元,目前正在建设,已完成投资502万元。安排重点企业废渣治理和土壤污染修复工程26项,总投资12.5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5亿元。目前已完工2项,在建9项,未开工15项,完成投资0.3亿元。编制了《包头市土壤污染调查及防控对策工作方案》,目前正在参照国家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行修订完善,完成了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工作,为制定出台全市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强化产危单位危险废物转移审核,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加强辐射安全监管,今年以来累计安全转移危险废物500多吨,收贮放射性废渣约2.1万吨、放射源30枚。组织开展了重点区域辐射环境巡测暨反恐应急监测专项演练,进一步提升应对辐射环境事故的响应能力,保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四是全面做好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加大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审批服务力度,对属于国家、自治区审批的项目,提前介入,积极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对属于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办理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推进环评审批、项目验收提速增效,确保全市重大项目加快落地。目前全市829个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646个,完成率78%;330个工业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214个,完成率64.9%;92个自治区监控重大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73个,完成率79.3%;80个自治区70周年大庆献礼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47个,完成率58.8%。特别是针对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项目,认真做好环保备案审查前期工作,历时数月编制完成了高质量的项目监测和监察报告,并顺利通过了环保备案审查。按月调度通报全市各地区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编印了《2016年全市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专报》,合力推进重点项目手续办理。 

  五是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和配套的法律法规进行环境管理,采取抓典型案例与媒体曝光相结合,密切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执法配合,顺畅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市共立案查处企业违法行为151件,其中按日计罚3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行政拘留2人,累计下达处罚金额815.49万元。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监察现场“查训”活动,通过“以查代训”、“交叉执法”、“双随机”、“春季扬尘污染防治”、“在线培训”五个阶段系统学习,增强市、区两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监察整体水平。通过“12369”环保热线、上级转办、来信来访等渠道共接到投诉292件,查处率100%,结案率87%。 

  六是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把今年作为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攻坚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大对剩余的325个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的督查整治力度,目前已完成54个,完成率16.6%。积极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对照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专项检查组,对林业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湿地,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草原生态环境和水源地保护区等领域开展了专项检查。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和重点治理工程持续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下达督办通知,加快各项整治任务进度。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