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制定出台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

26.07.2016  01:3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强化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环境保护监管的主体责任,近日,敖汉旗政府制定出台了《敖汉旗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全旗建立了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 

  实施方案将全旗划分为旗、乡镇苏木办事处(街道办)、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实行旗、乡镇苏木办事处(街道办)、村(社区)分级管理。  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监管网格“五定”机制、公众监督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环境问题联动查处机制、跨行政区域地方政府协同监管机制等五项网格体系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网格监管、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苏木办事处对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与分工,同时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   

  通过实行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将逐步形成“属地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机制,为全面实现“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的目标任务,建设美丽敖汉提供有力保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