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旗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02.09.2016  02:35

  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职责。7月10日,阿旗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阿鲁科尔沁旗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文件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法检机关和23个党政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构建起各级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启动百日专项行动。成立了以旗长为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旗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从7月1日开始至10月10日,在全旗集中开展环境隐患突出问题“百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重点领域,深入整治重点问题,严厉惩处重点案件,扎实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度。重点围绕自治区、赤峰市两级督办问题清单,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整改落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度。两级清单中26项整改事项,已全部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对于未完成的整改问题,加强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强力推进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实施,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对于恶意排污、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