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环保局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09.05.2016  13:13

  多年来,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牢固树立“环境投诉无小事,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是大事”的观念,不断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采取多项举措,妥善处理各种环境信访事件。 

   畅通信访渠道 方便群众投诉 。乌市环境保护局在监察大队建立环境信访接访室,开通  “12369”环保投诉热线、行风热线、局领导环境信访接待日、媒体曝光等多种诉求渠道,为群众反映环境信访问题提供了方便。  

   规范处置程序,保障群众权益 。本着流程有序,执法有依原则,制定了《乌兰浩特市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信访工作制度》,规范环境信访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的工作内容,严格接访人员受理、处置、回复等环境信访程序,坚持首问负责、限时办理,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积极解决问题,力争群众满意。 按照“四个努力,四个不准”的要求,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强力推进环境信访问题的化解,确保环境污染投诉群众满意。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