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潮起处正扬帆——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综述

22.01.2018  01:30
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深化,从组织和制度层面为反腐倡廉建设铸造利刃尖峰。

  大潮起处,百舸争流。祖国北疆大地上,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航向,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放眼长远、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帆鼓船疾,走在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最前列。

   担当,不负家国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体制改革、方法创新,全区各级党委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立足内蒙古实际,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踏踏实实地担当起主体责任,走在改革队伍的最前沿。

  自治区党委始终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性和政策性,旗帜鲜明地把抓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实践、体现“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为真正落实党委统一领导负主责、纪委牵头组织负专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要求,形成改革合力。自治区及时成立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等为副组长的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在全国率先出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等单位参加的专项工作组,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蹄疾步稳推进全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紧盯改革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对改革涉及的领导干部“三级七长”亲自培训,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亲自研究,对各级监委组建后集中办公、人员转隶比例等关键问题亲自把关,对中央深化改革试点工作新指示、新部署、新要求亲自传达落实,以上率下、加强领导,切实当好“施工队长”。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高度关注自治区纪委监委集中独立办公工作,要求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支持,全力保障。

  在自治区党委的有力带动下,自治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各副组长、各成员及有关单位,各盟市、旗县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拧成一股绳,主动作为,全力攻坚改革试点工作,形成了党委牵头抓总、纪委主抓直管、各相关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自治区纪委细致谋划、具体操作,召开纪委全委会、常委会、推进会、协调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全力抓好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全区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1+4”制度体系的10个具体文件,协调推进留置场所建设、看护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车辆和人员编制划转等工作。

  各盟市、旗县两级党委、纪委迅速行动,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本地“施工图”,倒排工序压茬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潮起,乘势而上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涉及人员转隶、机构和职能的整合、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多项内容,作为改革的专责机关,自治区纪委增强工作前瞻性,牢牢掌握改革主动权,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主动发挥改革突击队作用,始终抓住打牢改革工作基础、主动破解难题两大工作重点,主动当好自治区党委参谋助手,引领全区三级纪检机关稳扎稳打,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2016年11月,中央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刘奇凡就要求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前期试点省市工作推进情况,学深悟透中央精神,未雨绸缪、提前谋划。

  2017年10月中旬,自治区纪委组织相关负责人赴山西、浙江两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考察学习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向自治区党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区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自治区纪委及时成立了监察体制改革筹备办公室,选配骨干力量,专司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筹备工作。

  先见者明,先行者力。前期筹备充分,基础工作扎实,中共中央关于改革试点的通知一下发,内蒙古这艘蓄足了力量的改革之舰随即起锚远航。为描绘好全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科学蓝图,自治区纪委集思广益、精心谋划,制定了既全面贯彻中央方案要求,又借鉴兄弟省区有益经验,更注重自治区工作实际、特点鲜明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2017年10月26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掌握第一手数据,着手各项衔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照自治区党委绘制好的“施工图”,倒排工期,迅速进入实战状态。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1个督导组,分赴全区12个盟市分片包联督导改革试点工作。刘奇凡主动当好“突击队长”,先后深入10个盟市32个旗县(市、区)全面调研督导改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与自治区本级涉及转隶的89名干部分批逐一谈心谈话,了解转隶干部的思想动态和专业特长,听取工作建议,以思想融通、感情融通促进工作融通。

  自治区纪委相关部门分头行动,沟通联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编办等部门,对改革所涉及的办公场所、机构、编制、人员、案件线索、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摸底。及时编发学习资料9期、工作简报51期,发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百问百答》5000册,帮助大家及时学习了解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同时,充分运用“网报微刊端”等媒介平台,每日推送工作信息,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耕耘,春华初发

  列出“时间表”,绘好“路线图”。全区各级纪委按照小步快跑、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改革要求,主动执行自治区党委决策,做好与人大换届相衔接、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三个衔接”工作,完善改革领导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重点领域身体力行、穿针引线,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全区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蹄疾步稳,在北疆大地上印刻下了坚实的足迹:

  ——2017年11月24日上午,全区首家旗县级监委——包头市青山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步入全面深入开展的“快车道”。截至目前,全区6个设区的市和99个旗县级监委完成人员转隶、班子组建和机关挂牌工作。

  ——严格把关,精心选择。截至目前,全区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834个,确定转隶1552人。

  ——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要求,在未新建办公场所、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全部实现了纪委监委机关集中统一办公。

  ——2017年12月13日,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区留置场所管理的初步意见》,对留置场所的功能配置、建设标准、保障措施等进行了规范。按照“资源共享、规模适度、高效利用、逐步完善”的原则,今年9月底前,将在全区建成13个大型留置场所、19个中型留置场所、65个小型留置场所,拟新增留置场所看护特警2040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规定,改革后全区新增监察对象34万多人,基本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上下同欲者胜。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三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局顺利、平稳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受到中央纪委的肯定。我们将继续发扬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完成改革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向党中央交上一份合格答卷,为全面从严治党凝聚磅礴力量!

[责任编辑 魏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