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七大措施”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29.04.2015  15:35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是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锡林浩特司法局多措并举,努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活动。

        一、勇于牵头,创新机制,保障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锡林浩特市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市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大胆创新实践,不断在破解难题中求发展。按照“收得下、管得住、联得上、矫正好”的工作目标,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新体系。

      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沟通,一是商定了“一站式”交付执行办法。二是检察院在司法局设立监察室,与管理平台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实行对服刑人员动态监督,并由检察院派出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定期对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三是全程监管,热忱帮教,激励自新。每个矫正对象回归社区之后,立即组成帮教小组,实施全程监督、教育、管理。

        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

        根据要求,在全市11个司法所建设宣告室。宣告仪式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向服刑人员宣布有关纪律及要求、宣读判决书、裁定书,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告知书以及对服刑人员进行训诫教育。

        三、创新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为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实现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一是司法所配备了专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指纹录入报到系统。服刑人员在周汇报、月报告、参加学习活动、外出、请销假时,都将进行指纹录入确认,为日后对服刑人员的考评、实施警告、收监等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建设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打造一道无形的“电子围墙”,对服刑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实现“一保两随”。

        通过上述方法,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各方对服刑人员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周听声、月见人、季考评”,为刑罚的顺利实施、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建立整套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考察管理及检察监督,司法局根据有关社区矫正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规定》和《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16项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确保管控到位,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降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五、拓宽帮困扶助渠道,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信心

      社区服刑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对其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  除了严格刑罚执行的相关规定外,十分注重人性化服务管理,寓服务于管理教育之中。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积极想方设法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近年来,社区矫正机构为社区服刑人员安排就业4人次、指导就业30人次、救助2人次,使其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进一步树立起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的决心,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顺利回归。

        六、完善社会管理网络,社区矫正工作由法务室向社区级延伸

        法务室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为宗旨。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素质、普及法律知识为理念。以促进社区法治和谐、文明小康为主题,以服务为主线。把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延伸到基层,切实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工作职能下沉,服务关口前移的目的,更好地扎根群众、服务群众。使基层群众“零距离”地享受司法行政提供的法律服务。

        七、依托社区网格化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锡林郭勒市社区服刑人员较多,司法所依托网格化平台,吸纳网格信息员进入到矫正小组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中来,将提供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作为网格信息员的工作职责。由于网格信息员一般均与所在网格内的居民生活在一起,日常信息渠道畅通,相对提供的信息也较为准确客观。司法所通过网格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能全面的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为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