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

29.04.2015  15:34

为了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消除部分社区服刑人员的自我调适能力不强、自卑、抑郁、抵触情绪强等不健康心理问题,阿鲁科尔沁旗 司法 局投入1.5万元在全市率先设立了心理咨询室,把心理矫治引进 社区矫正 工作。

心理咨询室位于司法局办公楼,面积50余平方米,房内摆放了沙发、茶几、沙盘游戏器材以及情绪宣泄物等,制作了温馨挂图、标语,努力打造优美、舒适的环境。在狠抓心理咨询室硬件建设的同时,建立了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心理咨询工作纪律等制度,做到职责明确,纪律严明,为 社区矫正 心理咨询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心理咨询室有司法局专职工作人员3人,全部取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让 社区服刑 人员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以及心理疾病治疗,对 社区服刑 人员的矫正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等。

        心理咨询室作为心理咨询师与 社区服刑 人员面对面交流的平台,旨在通过开展心理矫治,帮助 社区服刑 人员提高矫治效果,同时研究犯罪心理,探索和创新 社区服刑 人员管理方式,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