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传达贯彻环保厅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精神座谈会议有关要求

17.08.2015  11:15
   

  近日,巴彦淖尔市环保局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环保厅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精神座谈会议有关要求,安排部署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会议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和把握环保工作的机遇和挑战,全面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为“十三五”顺利开局奠定基础。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环保部和环保厅对环境保护工作形势的判断上来,学习和掌握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环保工作发展的现实、发展的趋势和发展的大势,这是我们解疑释惑,增强发展信心,提升发展水平的关键。

  二是攻坚克难,实现目标。全面完成2015和“十二五”总量减排、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治、流域综合治理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准备工作。 

  三是转变作风,强化服务。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和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的形势,在项目总量供给、环评审批,资金争取上为企业提供服务。在做好简政放权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服务企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好企业。

  四是加强监管,取信于民。围绕新《环保法》的实施,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监管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突破口,以环境质量的改善取信于民。 

  五是苦练内功、提升水平。加强内部学习,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研讨和现场观摩,提高干部队伍工作水平。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与部门工作统一部署,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实效,确保专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