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环保局四项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

08.08.2016  14:36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元宝山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现场监察力度及频次。元宝山区环境监察大队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安排监察人员全程跟踪督办。 

  二是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要求污水处理厂每天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等记录做到准确无误,规范填写,监察人员随时现场检查核对。 

  三是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运行、污泥运输、设备维修等记录;要求在线监测第三运营方定期核对各种仪表、在线监测和中控室数据,对运转不正常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维修更换,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上传率。 

  四是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对全区重点用水企业和排污企业监管,及时掌握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超标排放,对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污水处理的进水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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