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环保局坚持“三个结合”加强环境监管

30.04.2015  12:36

    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敖汉旗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坚持环境监管“三个结合”,不断提高环保执法监管水平,努力构建环保工作大格局。 

  一是坚持环境监管与建设项目环评相结合。强化源头防范、预防为主,严把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关口,坚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是坚持环境监管与排污许可相结合。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根据总量控制要求,严格审核排污企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环境管理、监察、监测对数据联合审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超标排污企业施行限期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坚决关停取缔。 

      三是坚持环境监管与达标排放相结合。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促使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大自动监控能力建设力度,加强对非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经常性监督检查,通过高频次、公众化、自动化、精细化监管,随时掌握污染排放情况,保证非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促使企业通过清洁生产或精细管理实现达标排放。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