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环保局多项制度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9.02.2016  11:58

  2016年,通辽市环保局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创优环境,服务大局,以“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工作,采取多项制度提升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建设的效能。 

  一是协调把关制度。继续加强与发改、住建委、国土、工商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在环境准入、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新污染源控制等方面发挥联动作用,在项目筛选、厂址选择、功能分区、项目分类等环节上沟通各自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协同把关。 

  二是落实好“一票否决”制度。认真贯彻环保部“十不批”原则,及早发现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项目,将问题澄清在先,将隐患处理在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当、高能耗、高污染、对生态和环境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坚持“一票否决”。 

  三是严把技术关。落实好审批权限、审批等级规定,严格遵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落实审批权限划分要求,不越权审批,不拆分审批,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不减少评价项目和因子,从技术上保证环评如实客观反映项目水平,避免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 

  四是严格审查总量控制指标。认清环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有效地改善环境质量,强调总量控制这一前置条件,实施总量指标统一备案,环评批复统筹把关,单体排放与环境质量整体控制。对环境敏感区、自然景观区准入项目慎批,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负荷重的项目的再转移。 

  五是落实好项目“三同时”管理。抓好现有建设项目的清理,对未落实“三同时”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验收,限期整改前限批其后续项目。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