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镇、街道环保监管员“四个作用”确保基层环境监管

21.09.2015  12:09

  为实现环境保护“横到边,纵向底”、全覆盖监管,东胜区环保局要求镇、街道环保监管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四个作用”。 

  一是宣传作用,积极营造公众自觉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镇、街道环保监管员要充分利用宣传窗口,充分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强化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与责任。 

  二是监管作用,为百姓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发挥镇、街道环保监管员工作在一线,熟悉当地的环境、企业情况的优势,依托镇、街道的资源共享,深入村、社区,摸底调查,动态监督,收集信息,建立“一企一档”。 

  三是服务作用,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以优质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服务,为群众解决环保问题。同时在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发挥协调和服务的作用,重点掌握复杂环境问题及最新动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四是调节作用,以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社会稳定。积极主动办好“调解员”角色,对环境问题主动作为,认真做好环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防止矛盾升级,把环境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