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窑尾烟气脱硝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

10.11.2015  13:09

 

                  呼环政验〔2015〕22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窑尾烟气脱硝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一、二期熟料生产线窑尾烟气脱硝项目竣工验收的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武川县经济开发区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熟料生产线预热器附近空地,对两条生产线窑尾烟气进行脱硝改造工程。本次脱硝改造工程采取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工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卸氨系统、氨水储罐区、氨水管路输送系统、分配调节控制系统、气力雾化系统、雾化介质供给系统、控制系统及附属系统等。项目实际总投资952.6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二、现场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在经过实地考察,听取项目负责人对环保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环境监理、环境监察等单位的情况汇报,在审阅核实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现场验收意见。 三、项目验收结论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3月8日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窑尾烟气脱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呼环政批字[2013]25号),建设情况基本符合环评、环评批复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和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理和管理,依据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呼环监字〔2015〕第L03号)监测结果和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HJJL2014-002GJB)监理结果,基本达到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我局同意窑尾烟气脱硝项目通过验收。 四、项目今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并进行维护,实现系统稳定运行;按规范增加DCS系统参数,并能调阅相关曲线。 2.对原有项目夜间噪声超标问题,企业应积极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认真落实氨区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杜绝出现氨气泄漏等污染事故的发生。 4.加强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建立并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及除尘设施运行台帐。 5.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武川县环保局负责。         2015年11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报:自治区环保厅。 抄送:武川县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9日印发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