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坚持以环境治理为导向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5.08.2016  22:11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案件,呼和浩特市狠抓督办环节,以督办函的形式,要求旗县区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限时办结上报,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现已下发整改督办函和案件督办函共计27批次、328件,有力促进环保整改和案件查处工作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 大力开展水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在旗县所在地城镇和各工业园区全部建设污水处理厂并实现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对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和提标改造,目前污水处理水平已达到一级A的标准,正在继续改造提升,全部完工后,出水标准将达到地表五类水的标准。下决心治理黑臭水体,在城区实施雨污水分流工程,对大、小黑河污水24个直排口全部进行封堵;实施37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12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全力实施“五河两库”工程,通过对大黑河、扎达盖河、哈拉更沟、小黑河、乌素图河、奎素水库和乌素图水库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实现城区河流全部碧波荡漾。 

   二是 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大力关停取缔大青山区域内的采矿企业和违法建设。深入实施大青山前坡综合治理保护工程,栽植大树1000万株以上。全面实施六大出城口及主要国道、省道等通道绿化工程。大力推进“三环两带”园林绿化工程,包括65公里快速路园林绿化、101公里绕城高速宽林带绿化、44公里环城水系绿化提升、大青山前坡绿化和14公里大黑河两岸绿化。 

   三是 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整治。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呼和浩特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系列文件,不断强化“压煤、控车、降尘”等措施。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实施煤改气工程,下大力拆除城区燃煤小锅炉。调整优化供热保障体系,按照热电联产为主、清洁化能源供热为辅的思路,将和林京能盛乐热电厂和大唐托电的热源引入呼市,同时加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逐步实现二环路内无煤化。 

   四是 大力开展土壤环境整治。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出台并修订了《呼和浩特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办法》。对全市109家企业所产生1200多万吨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监管。推进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积极推进农村污染治理。两年投资130亿元,完成1877个村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彻底解决农村地区的安全饮水问题和农村生活垃圾问题。 

   五是 大力开展排污企业整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加强在线监测,严厉打击偷排,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积极引入环保第三方治理,下大气力解决生物制药企业污水处理问题。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