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措并举加强监察执法工作
继续完善执法培训机制,提升环境执法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组织高规格、多层次、全员覆盖的培训,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环境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实现了环境监察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请进来。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授课,以贯彻新《环保法》为主要内容,举办了一期以理论讲解、现场实际解答形式的培训班;邀请中科宇图专业技术人员详细讲解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急管理系统的应用,为今后我市移动执法系统的广泛使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走出去。积极参加上级培训,组织全市排污征收信息化系统和移动执法信息管理人员集中赴西安进行封闭式学习;组织参加第二批环境监管执法与企业环境守法培训班、全区岗位培训班、国家环保部第八期监察干部上岗培训班。截止目前,全市共有1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培训效果良好。
二、实处着力,建立部门间协助机制
在以往的环境执法中,由于环保部门权力、执法手段有限,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大量存在,严重影响环境执法的效率和执法人员人身安全。7月15日,巴彦淖尔市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挂牌,建立首支在经侦部门组建的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标志着市公安、环保部门联合“重拳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进入了制度化、专业化的新阶段。联合执法机构的成立将更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精准地打击环境犯罪行为。
三、细处着手,优化监管执法策略
一是采取信息公开的策略。以今年实施的新《环保法》为契机,依法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行政拘留等手段,重拳打击违法排污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对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网络、报纸等地方媒体予以信息公开,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氛围。二是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选取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行政拘留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依法查处到位,向媒体曝光,以点带面,形成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社会效果。三是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方法。继续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坚持采取“三不”(即坚持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三直”(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检查方式,督查环境监管执法和企业污染设施运行等情况,重拳打击违法排污等突出环境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