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环保局认真开展“十小”企业排查工作

23.08.2016  17:38

  排查取缔严重污染水环境“十小”企业,是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行署水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为此,按照自治区和盟行署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兴安盟环保局组织全盟6个旗县市环保部门,自7月15日-8月15日,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十小”企业排查工作,现已按工作要求、时限完成各项排查任务。 

  此次排查工作,主要围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开展。经查,兴安盟境内目前未发现“十小”企业。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