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成副厅长率专项督查组到自治区区级事业企业单位开展督查

15.06.2017  13:02

按照自治区民主法治领域专项组安排,为了全面了解自治区企事业单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督办和解决制约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2017年6月13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德成率专项督查组先后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蒙古人民医院、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等四个事业、企业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验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受检单位制度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张德成副厅长对各单位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特别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先行先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因需建立法律服务供应商律师备选库提出表扬,并就下一步各单位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依法管理和经营保驾护航;二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制度和机制,明确职能和职责,建立内部公司律师与外聘法律顾问相互配合、优势互补机制;三是注重企事业单位内部人才培养,及时通过招聘解决急需的与工作需求匹配的法律人才。

司法厅法制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处、自治区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