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我区2014年有12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16.10.2015  09:43
据环境保护部2014年发布的第44号、第65号公告,授予我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兴安盟阿尔山市明水河镇等12个乡镇 “国家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该批国家级生态乡镇,是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层层推荐,优中选优,最后经环境保护部复核,认为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要求之后授予的。在各乡镇创建和申报过程中,我厅紧紧围绕各项创建指标,指导申报单位以生态示范创建为契机,集中整治辖区内各项环境问题,并对申报的乡镇进行实地考核,提出科学可行的指导意见,极大地推动了我区农村牧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共有100个乡镇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其中涉及到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7个盟市。               2014 年内蒙古获 “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名单(共12个)

所属盟市 所属旗县 乡镇名称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 小黑河镇
  赤峰市   克什克腾旗 达来诺日镇
宇宙地镇
芝瑞镇
呼伦贝尔市 牙克石市 免渡河
  通辽市   库伦旗 额勒顺镇
六家子镇
茫汗苏木
奈曼旗 白音他拉苏木
兴安盟 阿尔山市 明水河镇
鄂尔多斯市 伊金霍洛旗 纳林陶亥镇
札萨克镇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