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莫旗6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称号

04.02.2015  11:23

  莫旗积极开展创建生态乡镇工作,按照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开展生态创建的有关要求,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编制了环境保护规划,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了一系列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4年,经过自治区环保厅专家对莫旗申请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根据莫旗环保局申报和自治区环保厅专家组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决定授予莫旗阿尔拉镇、库如奇乡、腾克镇、红彦镇、西瓦尔图镇、塔温敖宝镇6个乡镇“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称号。 

  通过开展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活动,城镇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生态环境逐步好转,人民生活水平逐年增长,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