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1-2月,全市一级和二级天数合计为41天,同比去年增加6天,达标率为69.5%,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列第14位,比去年上升5位,在北方15个省会城市排名第3位,比去年上升1位。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一是加强燃煤锅炉监督检查,市环保局成立了采暖期供热企业达标排放督查组,对市区范围内的全部燃煤供热企业进行督查,重点对供热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及达标排放情况、脱硫设施供热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保证采暖期空气质量达标。二是加大煤质检测力度,1—2月共采煤样420个,分析煤样312个,其中硫分合格233个,合格率74.4%;灰分合格260个,合格率83.3%;发热量5000大卡以上242个,对不合格的用煤企业均移交各旗县区环保局进行严格处罚。三是加强机动车检测工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环检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定,共检测车辆33842辆,发放绿标32346枚,黄标1496枚。四是积极推进用煤企业吃“细粮”。以开展煤炭清洁燃烧试点工作为契机,大力倡导用煤企业使用优质煤。
首府1-2月优良空气天数增加6天空气质量明显持续改善 -
呼和浩特12:01 19.03.2015 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