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玉:实施精准扶贫方略 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06.01.2016  12:30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元宝山区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完善政策、狠抓落实,以全区24个贫困村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举全区之力,利用2年时间,确保到2017年,实现全区近600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工作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扶贫责任

  成立元宝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统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调动各方力量,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积极探索社会扶贫的新模式,利用各类扶贫资源,开展多角度、多方位、多形式的社会扶贫济困活动,要把社会扶贫引向深入,深化、细化、实化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单位和区内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联系贫困村和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整合力量,对现有贫困村实行集中抱团帮扶,从区直机关、乡镇、村选派1000名干部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帮扶单位不撤离,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充分发挥各帮扶单位派驻常年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帮助贫困村制定好《“十三五”贫困村扶贫规划》。通过综合施策,不断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进一步缩小贫困村与富裕村的发展差距。

  二、统筹安排涉农项目,发展优势产业脱贫

  制定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整合“三到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菜蓝子工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涉农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日光温室、设施葡萄、果树栽培,以及肉驴、肉羊、肉牛、生猪、蛋鸡养殖等产业。同时,加强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培育,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引导和支持3000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依靠自己的双手实现就地脱贫。

  三、加大金融扶贫力度,保障扶贫贷款全覆盖

  在2015年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争取上级“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担保及风险补偿金。计划争取贷款担保及风险补偿金达到1000万元,与金融部门合作使贷款总规模达到1亿元。重点针对贫困村贫困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发放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扶持力度。为了提高农户利用贷款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贫困户借贷需求全覆盖,区本级财政每年配套“农户贷”贴息资金500万元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年向贷款户全额补贴利息,降低农户融资成本,放大扶贫资金效益。在现有互助金试点村继续实施扶贫互助金试点项目,互助金放贷率达100%,并保证做到“贷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要通过“金融扶贫项目”的实施,确保100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四、积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从根本上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在自愿基础上,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自然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现1000人稳定脱贫。

  五、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实行社会保障兜底

  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把扶贫政策同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无缝衔接起来,促进各项政策协同发力。要对1000名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保证稳定脱贫同步进入小康。

  总之,元宝山区委、区政府要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坚决打赢我区脱贫攻坚战。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