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6.05.2015  18:53
2015年6月5日是第44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口号为“七十亿人的梦想:一个星球关爱型消费”。中国确定的主题为:“践行绿色生活”,旨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  今年的6月5日,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首个“环境日”。为了大力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广泛传播和弘扬“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提升人们对“生活方式绿色化”的认识和理解,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努力营造政府关注、企业关切、各界关心、公众知晓的社会舆论,我局决定以纪念2015年“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面向全社会开展“践行绿色生活”主题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主题活动,进一步调动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践行低碳绿色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积极参与低碳减排,共同建设“美丽首府”。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呼市“232”战略部署及呼市环保局“1139”发展思路,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绿色理念,呼吁全民行动,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汇集全社会的力量,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首府”建设。 二、活动主题 世界主题: “可持续消费和生产” 中国主题: “践行绿色生活” 新《环保法》的宣讲、贯彻、实施 三、集中活动时间: 2015年5月--6月 四、  活动内容 (一)  召开环境新闻通报会 向社会公众发布2014年环境质量状况 (二)与媒体深度合作,录制生态保护宣传节目,并在电视节目中播出。 1、以大青山前坡治理为题材,广泛宣传生态保护、爱我家园的理念。 2、合作宣传单位:内蒙古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百姓热线》栏目、新城区环保局 (三)积极参加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的6月5日(市环保 局),6月8日(市环境监察支队)《连心桥》两期行风热线节目,结合工作职责,针对群众关心的政风行风建设重点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向广大听众做出承诺和回应,解答服务对象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真诚为群众服务。         1、市环保局参加《连心桥》节目领导: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文杰、总量控制科科长黄素军;         2、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加《连心桥》节目领导:市环保局副调研员贺天锁、监察支队长石宏奎 (四)承办“青城大讲堂”专题报告会,与环保大讲堂 紧密结合,解读新《环保法》。扩大新《环保法》受众范围。         主讲人:别涛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五)积极组织呼和浩特地区选手参加全区主题演讲比赛。 市环保局于5月上旬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主题,组织呼和浩特地区大专院校开展演讲初赛活动,选拔组织选手参加全区决赛。 (六)市区集中宣传 1. 在新城区山水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2015年“6.5”宣传主题—“践行绿色生活”。 内   容:组织、相关媒体、环保志愿者、市民代表深入社区开展 “践行绿色生活,争做可持续家庭” 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绿色生活理念,以宣传新《环保法》和垃圾分类知识为重点,由绿品园工作人员向居民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展示垃圾分类方法;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新《环保法》宣讲活动,发放环保购物袋及环保宣传资料。 承办单位:市环保局、新城区环保局、山水社区、绿品园公司 2.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治理成效“大家看”。 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断加大投入改进环保治理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现仍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时   间:6月5日 内   容:拟邀请关心环保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三级媒体、环保志愿者、市民代表参加。 承办单位:阜丰公司、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支队 (七)倡议全区12盟市积极参加绿色徒步走活动。 时  间:6月5日后一至两周左右 地  点:大青山步道 内  容:呼市环保局发出倡议,在自治区环保厅统一指挥下全区12盟市跟随“雷蒙团队”参加绿色徒步走活动。 (八)各旗县区宣传 各旗县区环保局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策划,精心部署,紧扣环境日主题,在辖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旗县区、开发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工作,确保系列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二)精心策划,严格落实。各旗县区、开发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活动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有序开展各项宣传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三)密切配合,强化合力。各旗县区、开发区、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市区集中宣传活动负责单位要提前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旗县区环保局要做好辖区宣传活动组织工作,如有合作宣传意向,提前与市局进行沟通协调。 (四)整合资源,深化宣传。在系列宣传活动开展过程中,市局环保宣教中心要整合多种对外宣传媒介,积极利用中央、自治区、市属主流媒体及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