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翁旗环保局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

28.07.2016  16:10
                为防范和应对汛期次生的环境灾害,切实加强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翁旗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一是要求各苏木乡镇和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通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二是要求各苏木乡镇要对辖区内敏感区、敏感段、敏感企业及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排查环境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要求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对存在隐患的部位、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矿山企业要加强尾矿库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按设计规范和环评要求,落实“三防”(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和防止污染环境的其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特别是要做好防洪工作,严格落实好尾矿库防洪措施,防止洪水冲垮尾矿库造成环境污染。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