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荣获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第二名

30.04.2015  17:14
4月21日,自治区环保厅对2014年度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及各盟市考核情况进行了公告,呼和浩特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评分为87.44分,在自治区排名第二位,已连续三年在全区排名第一和第二位。 2014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经济增速放缓、减排工程进展缓慢等不利形势,呼和浩特市通过调整结构、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的方式,深入推进污染减排,二氧化硫削减7900吨,同比下降7.96%;氮氧化物削减15100吨,同比下降9.45%;化学需氧量削减148吨,同比下降0.11%;氨氮削减100吨,同比下降2.13%。 全市18台共770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及旁路拆除工程全部完成;集中供热企业脱硫、除尘工程改造取得明显成效,4座热源厂共计1200蒸吨锅炉实施了脱硫、除尘改造,脱硫效率从30%提升到70%以上,除尘效率由80%提升到95%以上;金桥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辛辛板、章盖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增容提标改造工程完成前期工作,班定营(裕隆园区)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基本完工;盛乐云计算聚集区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沙尔沁开发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