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精简7项证明

04.11.2017  21:16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现有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共精简证明7项,涉及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高层次人才评价等方面业务。

    此外,除了精简上述7项证明,自治区人社厅还对2015年以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于合法且需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确认继续有效;对于主要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或者试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的,确认废止或失效;对于内容涉及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历次取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或涉及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等改革中取消或调整的政策措施的,决定废止或修订后重新发布;对于“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施行已满2年但确需继续执行的,决定修订后重新发布。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37件,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31件,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81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已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nm12333.cn)公开,供公众查询。(记者 王科岩)

    原标题:自治区人社厅精简7项证明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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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完成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法制办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现将《 内蒙古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