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 政府贯彻落实 的意见》今日发布

23.12.2015  18:41

《自治区党委 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

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今日发布

 

今天,《内蒙古日报》全文刊登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意见》。《意见》指出,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

意见》要求,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意见》强调,全区扶贫开发工作要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做好建档立卡、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异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等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探索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和创社会扶贫机制;认真落实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加强贫困苏木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和嘎查村党组织建设,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切实加强推进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和扶贫开发法治建设,努力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确保实现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国家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