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召开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

01.03.2019  15:01

2月27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扶贫办就2018年我区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和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点举措等情况作了介绍。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医保局有关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过去的一年,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脱贫攻坚作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突出问题导向,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举全区之力打好脱贫攻坚翻身仗、打赢攻坚战。全年实现减贫23.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6%,10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完成退出评估,有望实现摘帽。

2018年,我区增设1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向57个贫困旗县派驻工作总队,向3694个贫困嘎查村和3008个非贫困嘎查村选派工作队,帮扶力量得到强化;2017年度国家成效考核反馈的7个方面97个具体问题和我区自查发现的11大类797个具体问题,以及国家各类监督检查指出的具体问题,能立行立改的已整改完成,需持续推进的建立了长效机制。我区2018年实施特色产业扶贫项目7290个,14.8万贫困人口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5633万元,惠及贫困学生5.5万人次;全区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比例达98%,签约服务慢病患者31.3万人,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16.94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兜底范围,为符合条件的18.8万未脱贫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现社会保障兜底全覆盖。

2018年,全区各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01亿元,投入强度和力度居全国前列。深化京蒙对口扶贫协作,北京市安排帮扶资金由2017年的2.5亿元一次性增加到9.3亿元,16个区增加援助资金2.81亿元,全年共投入帮扶资金12.11亿元,支持548个项目,覆盖7.98万贫困人口。

过去一年,我区改进督查考核方式,明确自治区层面每年组织督查考核不超过2次,盟市以下未经批准不得开展第三方评估。在各级扶贫部门层层设立“12317”监督举报电话,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漏评错评、挤占挪用等问题,全年受理信访举报379件,办结379件,电话接通率、办结率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大力选树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部分先进旗县、自主脱贫户、驻村工作队、基层干部、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进行专题采访和集中报道。2018年,我区1个集体、2名个人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奖,清水河县武汉鼎同志获得全国脱贫攻坚模范荣誉称号。

今年,我区继续坚持现行目标标准,将“精准、可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三个关键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聚焦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重点问题,实施脱贫攻坚“清零达标”专项行动,夯实工作基础,巩固减贫成效,并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实现14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20个贫困旗县全部摘帽,贫困嘎查村全部出列,基本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为2020年巩固提高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