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专题研讨会

18.08.2017  20:53

8月16日,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谁执法谁普法”专题研讨会,专题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初稿)。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德成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研讨会邀请内蒙古法学会副会长韩竞、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毛原、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吉雅、东日律师事务所胡丽妹等4位自治区知名专家、法律工作者和司法厅办公室、法制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张德成副厅长指出,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解决多年来法治宣传是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的尴尬局面的重要手段,能够切实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在立法、执法、司法的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压实普法责任。为此,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手段,通过对形势任务和受众需求的全面掌握,做到精准普法;要切实加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力度,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大监督考核,明确各执法单位普法职责;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拓宽工作视野,增加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确保我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各位专家结合国家下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组织领导等多个方面就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法制宣传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