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两学一做”要抓在日常 严在经常

28.04.2016  18:06

 

  4月27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召开“两学一做”座谈会,对院机关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唐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对院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批示。快来围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检察机关首要的重大政治任务。自治区院机关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为全区检察机关作出榜样示范。机关党委发挥好组织作用,支部书记发挥好带头作用,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抓到位,抓出成效。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明确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途径方法和工作要求,紧密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紧密与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结合,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紧密与开展“对标思齐,做潘志荣式的共产党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激励作用;与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促进。 

  自治区检察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设置四个专题:一是“讲政治有信念,保持本色绝对忠诚做表率”(时间安排在4-5月);二是“讲规矩有纪律,严格执法自觉看齐做模范”(时间安排在6-7月);三是“讲道德有品行,修身律己廉洁从检树家风”(时间安排在8-9月);四是“讲奉献有作为,司法为民敢于担当做贡献”(时间安排在10-11月)。学习教育将紧紧围绕“四讲四有”标准,结合“对标思齐,做潘志荣式的共产党员”进行集中讨论。 

  唐勇要求,各支部(总支)首先要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学是基础,做是关键,不学方向就会有偏差,不学,就找不到问题和短板。各支部(总支)要把“三会一课”作为严格落实学习教育的载体,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各支部(总支)还要努力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集中学、现场学、自学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既达到学习的目的效果又增强部门的凝聚力、创造力、向心力。领导干部要主动执行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总支)书记做好第一带头人,亲自组织教育学习活动,主动邀请院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会。各支部(总支)书记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一方面抓好业务工作,一方面落实好从严治党的工作任务。在活动中,要将“对标思齐,做潘志荣式的共产党员”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引领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会上,政治部、公诉一处支部书记,计财局、机关事务中心总支书记分别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做重点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