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05.11.2020  19:42

  2020年10月24日至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毕力夫带队赴广东省深圳市、上海市、北京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考察交流

  10月25日,调研组一行赴深圳市康宁医院进行调研,就医保保障,政府投入,深圳市心理卫生条例发挥的作用,以及如何调动心理咨询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师如何进行事中和事后监管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调研组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交流座谈

  10月27日,调研组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交流座谈,详细了解了上海市对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精神障碍残疾患者住院、社区康复的保障政策;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康复服务及社区心理服务开展等情况在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阳光心园和华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调研。

  10月29~30日,调研组赴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和天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研座谈,与专家和精防医生就我国精神疾病的流行情况及管理治疗现状,精神卫生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精神卫生总体策略及发展目标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贾明星、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隋晓杰等陪同调研。(供稿:刘雅丽  图片:刘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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