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获正式批筹

16.06.2017  03:14

       根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加强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材料审核和专家论证,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由国家标准委于2017年6月8日同意筹建,并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标准化院作为依托单位。

       2015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上报《关于申请建立中蒙标准化研究中心的请示》和申请报告。同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函,支持在内蒙古建立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提交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的申请报告,由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作为承担单位。2015年7月,国家标准委国际合作部考核组对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筹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通过考核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作为“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承担单位主要承担中国和蒙古国区域标准化各领域的研究与交流,在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制修订、标准互认、公共服务、旅游及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开展多方合作,进一步加大中蒙标准化领域的研究,致力于打造蒙古国标准化事务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开放式平台,推进研究成果面向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的推广应用。

       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在申请筹建期间,内蒙古质监局与蒙古国东戈壁省标准化计量局在二连浩特市举行首次交流合作座谈会。双方重点就中蒙进出口产品、物流服务标准、旅游服务标准方面,本着互利共赢、深度融合的原则,实现工作互帮、信息互通、业务互认、力量互补、资源互助方面达成多项共识,2016年3月,成功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蒙古国标准化计量局区域标准化合作第一次会议并签署了合作协议。同年7月2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行5人应蒙古国标准化计量局的邀请,参加在乌兰巴托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与蒙古国标准化计量局区域标准化合作第二次会议,并签署会议纪要。纪要中对两国标准化合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自申请以来,积极参与并承担国家级研究课题4项,自治区级项目5项。通过对蒙古国标准题录的收集、整理、翻译、整理成册,对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标准比对,进行研究分析,为我国中蒙进出口贸易提供标准化意见参考。中蒙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将中国茅台酒国家标准(GB/T 18356-2007)技术参数翻译成西里尔文,得到了蒙古国采用,使中国白酒高度酒打入蒙古国市场,带动出口贸易,提升中国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蒙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将继续对蒙古国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战略、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开展研究,服务好我国与蒙古国之间的标准化合作交流,为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促进与蒙古国经贸健康发展做好技术支持。


(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