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

25.05.2017  18:36

  近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呼伦贝尔市“十三五” 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社区规划》)。《社区规划》从社区服务设施得到改善、功能得以加强、队伍实现强化、体系逐步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农村牧区社区建设稳步推进等六个方面简要回顾了呼伦贝尔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建设进展和取得的成效;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确定了“十三五”时期城乡社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社区规划》为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的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十三五”时期,城镇社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建设,新建和改造社区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全市城镇社区用房达标率达到100%;苏木乡镇、城中村、城郊村、建立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中心村、传统农村、牧区建设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牧区社区试点达到50%。

   (呼伦贝尔市民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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