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29.07.2015  13:09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从今年4月起呼伦贝尔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已取得一定成效。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国家级、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检查。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80人次,检查重点排污企业251家,排查出违法建设项目11个,违法排污企业2家。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个,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企业13家,对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起到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震慑作用。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