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环境监管“土政策”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26.11.2015  16:03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赤峰市组织各旗县区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了专项清理。 

  目前,市、各旗县区政府已将环境监管“土政策”清理情况上报备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开发布各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市、旗县区政府和环保部门正在按程序对本地区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情况进行网上公开。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