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一行赴兴安盟调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15.12.2015  12:00

10月12日,由自治区民委主任特古斯带队,自治区民委副主任李国成、内蒙古社科院副院长毅松等组成的调研组对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进行走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兴安盟就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兴安盟盟委委员、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马焕龙、副盟长于仁杰,民委主任包文诚等参加了上述活动。

特古斯主任参加座谈会听取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座谈会上,于仁杰副盟长向调研组汇报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工作的开展情况,盟级六个示范单位代表就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汇报。特古斯主任充分肯定了兴安盟的创建工作,认为兴安盟的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能够做到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成果显著。指出,要认真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试点验收工作,要抓紧做好验收的申报工作,要对照国家民委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开展一次创建工作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力争一次性通过验收。同时,要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在积极筹备验收工作的同时,认真谋划下一步的创建活动。要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基层、重在行动”的要求,在创建活动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上下功夫,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创建活动社会化,把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在更大、更广的范围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