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提前超额完成年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27.12.2016  17:32

  2016年,自治区下达包头市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为15382辆,其中“黄标车”9239辆,老旧车6143辆。截至12月9日,全市共完成“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18505辆,其中“黄标车”11795辆,老旧车6710辆,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为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包头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工作开展。一是狠抓源头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包头交警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对逾期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进行公告,予以强制注销;对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进行公告,予以注销;对外省、市、自治区等异地报废车辆实施监销管理。二是强化整治力度。对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中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实现精准打击。对重点车辆逐一排查,建立档案,见人见车,督促检验。将淘汰任务量化下放,落实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定期通报。市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区域性联动检查,发现未检验的车辆,予以扣留,监督其检验。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方式,依托“互联网+交通”,通过微警务工作站,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新闻媒体优势,以做客直播间、电话连线、制作宣传手册、短信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环保政策和限行政策,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