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对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大学生实行资助政策

27.11.2014  11:48

[ 导读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从今年起实行对城乡低保家庭以外其他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每年资助6000元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连续按年申请资助。

  原标题:今年起我市对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大学生实行资助政策,每生每年获6000元资助—符合条件大学生可连续按年申请
  昨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从今年起实行对城乡低保家庭以外其他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每年资助6000元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连续按年申请资助。今年我市共有235名大学新生享受此项政策,共计发放资助资金141万元,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完毕。

据了解,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政府资助工作从2012年开始实施,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教育民生工程,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每生6000元。今年起,资助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6000元,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连续按年申请资助,需“一年一申,一年一认定”,即每年需申请一次,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意,最终通过民政、残联部门的审核认定才可继续获得资助,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大学生包括:学生本人是孤儿;学生本人是烈士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以下、父母一方患重特大疾病(包括市政府医疗救助文件规定的21种重特大疾病及患各种恶性肿瘤)的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以下、父母一方有重度残疾(一至二级)且基本丧失劳动力的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以下、且为丧偶单亲家庭子女;家庭遭遇突发性事件,导致父母一方重伤、死亡或房屋倒塌损毁等的子女。

据介绍,今年是我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第一年,对我区户籍并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考入普通高校本科的,一次性补助4万元;考入普通高校专科和高职高专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今年我市共有1475名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享受到此项政策,其中本科类719人,专科及高职高专类756人,共计发放助学资金5144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我市共有9532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共计5440多万元。这些学生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定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通过学校绿色通道顺利报到入学。

[责任编辑:赵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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