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高盐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21.02.2017  19:39
  为防治高盐水环境污染,切实解决全市煤化工等行业高盐水造成的环境问题,规范企业、工业园区高盐水排放行为,自2013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盐水污染防治指导规范》要求,持续开展高盐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积极寻求高盐废水减量化、资源化途径。 邀请国内外13家治理公司及全市29家相关企业召开技术论坛会,共同寻求经济有效的高盐废水处理、处置途径,同时大力推进煤化工企业开展高盐水结晶、分盐等技术攻关,内蒙古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高盐水提盐的基础上已实现分盐。 二是规范现有晾晒池的管理。 开展高盐水晾晒池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所有高盐水产生企业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清净下水、有机废水和高盐水,确保企业晾晒池防渗防护措施符合环保要求,不断加固高盐水晾晒池坝体并设立安全防护栏,专人24小时巡视管理;完善晾晒池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鄂尔多斯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亿嘉公司等3家企业高盐废水处理项目建成投运,高盐废水实现“零排放”。      

  今后,鄂尔多斯市将继续按照源头控制、总量削减、综合利用、末端处置的原则,重点从浓水深度处理及晾晒池安全监管2个方面持续推进我市煤化工行业高盐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 各园区、各工业企业不得新建晾晒池;新建项目应统筹考虑废水处理措施和资源化利用途径。 二是 逐步推进全市现有产生高盐水的企业实现“零排放”。 三是 对现有的高盐水晾晒池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标准,不再新建高盐水晾晒池,逐步取缔现有的晾晒池。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