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对锡盟地区机动车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圆满完成

30.11.2017  16:40

  根据《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开展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内质监认函〔2017〕384号)安排,由自治区质监局认监处张瑞副处长、呼市交通科研所的机动车检测专家郭建生、锡盟质监局和相关旗县局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于2017年11月15日至28日,历时14天行程两千余公里对锡盟9个旗县市涉及安检、综检、尾检的20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

  检查组依据2017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程序,现场宣读“专项检查通知、2017年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告知书和公正性、保密及廉洁自律声明”,分别对机构的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检验检测行为、设备管理、质量保证、诚信体系建设、近期对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场分别做出机构自行整改、盟市质监部门监督整改、盟市质监部门调查处理等不同处理意见。同时,检查组向机构发放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情况反馈表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情况反馈表”并说明提交形式。检查中,张瑞副处长列举了2014年发生在沪坤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相关机动车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追责情况,为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进行了及时的警示教育,并对旗县监管人员进行现场面对面的培训和解疑答惑。

  通过此次获证机构全覆盖的检查,强化了机动车检测机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管理水平、规范了检测技术行为;提升了基层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检查也发现锡盟日常监管工作的不足和短板,明确了今后检测机构监管的方向和重点,为全面切实有效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锡盟质监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跟踪和监督各检测机构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力争消除不规范检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