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呼和浩特市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确定明确四大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保障首府环境质量
03.04.2015 20:0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015年呼和浩特市全市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确定,全市共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大气污染防治4项重点工作和21项具体防治工作。 一是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水质监测,强化对农村水源地周边环境的管理,全面排查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是 全力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建立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涉重项目准入,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 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其他渠道资金,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对于水质改善任务艰巨的控制单元,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水质状况持续恶化、达不到规划考核目标的控制单元,采取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规划项目和废水排放量大、对流域或周边环境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企业,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和达标排放水平。 四是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做好九项具体工作,即:稳步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着力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全面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扎实做好涉气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大力推进煤炭控制管理与油品供应;认真开展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改造;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控制管理。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3.04.20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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