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自治区环保厅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舆论引导工作

09.01.2017  04:03

  近期,全国多地持续发生重污染天气,多省市相继启动应急预案,自治区在尚未发生持续时间久的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自治区环保厅及各盟市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环保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部署,根据地区实际,积极稳妥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进一步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舆论引导工作,防患于未然,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出现的风险和概率。

  入冬以来,自治区环保厅始终将防范和应对雾霾天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做好全区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大气污染源管控,确保各项管控措施和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对各盟市、旗县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情况、各类涉大气污染排放的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和备案情况、重点时段重点对应急预案的启动、预警发布、各项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燃煤锅炉“冬病夏治”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查。

  为加大重污染天气预警监测,实时发布信息,自治区环保厅召开了全区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会议,适时加强对全区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监测。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协调组织做好应急预防、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各项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提前2-4天根据各类污染排放情况、大气扩散水平等条件等进行综合研判,并联合气象部门及盟市环保部门进行加密会商,共同研判重污染过程发生起止时间、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并形成会商专报向环保厅主要领导及自治区政府应急办报送。自治区环境监测站根据全区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超级站观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及气象数据等进行分析,重点对大气污染时空变化规律及污染物成分及来源情况作出判断。并对重污染期间各盟市的预报准确率进行评估,总结预报经验,提高预报准确率。

          针对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高度关注,适时解读公众疑惑,加强正面引导宣传,自治区环保厅进一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特别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通报重污染天气成因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在全区有序开展环境执法检查的的同时,组织记者深入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一线,用镜头和笔触记录环保人抗击污染的前沿实景,跟进全区冬季燃煤锅炉专项执法检查。同时,自治区宣教中心在环保厅门户网站的相关版面专门发布应对重污染天气知识,解读应急措施等,并充分利用微信群开展舆论引导和内部交流,及时在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宣教、全区媒体记者群、内蒙古环境保护宣教中心等微信群转发环保部关于包括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各项工作的部署、政策、理念和举措,联络各盟市环境宣教部门将重要新闻消息转发至各地的双微平台,形成新媒体舆论声势,引导民众采取正确方式做好污染天气的防护工作。

  1月6日,陈吉宁部长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媒体见面会,自治区环保宣教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全区14个盟市环境宣教部门积极参与环保部官方微博“环保部发布”的跟帖评论,营造积极正面的网评环境。各盟市也充分利用双微平台发布本地开展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宣教等工作的图文资料,有效地交流各地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举措和经验。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