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大生态环保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分值 领导冲锋在前 部门协同作战

25.03.2015  14:05

   中国环境报记者肖颖 冯永强 通讯员徐刚  

  今年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对此,陕西省以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为代表的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上手破解环保难题。

   挥动生态文明考核指挥棒  

  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省长娄勤俭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不能再唯GDP论英雄。

  赵正永提出,我们所提倡的是科学、生态、绿色的发展,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GDP是阶段性成绩,而生态事关长远,如果在要有污染的GDP还是要生态的问题上作抉择,要毫不动摇地选择生态。

  娄勤俭在去年的陕西省第九次环保大会上则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健全政绩考核导向机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唯GDP的片面政绩观。

  为此,2014年陕西官场“大考”做了重要调整。其中,美丽陕西即生态环保指标,分值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雾霾治理指标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GDP的分值适当调整,各市GDP达到全省平均值视为完成任务,超额完成任务不再加分。生态环保指标分值增加,超额完成治霾任务能加分。

  环保实绩考核引领了干部转变政绩观。陕西省环境保护投入逐年递增,工作机制不断创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境保护与干部绩效考核相结合机制不断完善,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不断向好,渭河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不断取得积极进展。

  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和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下,各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全部行动起来了。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魏民洲要求把治污降霾作为首要民生工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研究针对性措施;市长董军也现场办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协调有序避免环保单打独斗  

  在陕西,治污降霾早已不是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工作。

  自2012年以来,每年3月初举办由省委、省政府主持,省级相关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已经成为惯例。而2014年有关环保的专题会议已经超过了10次。陕西省已连续两年出台陕西省“保卫蓝天 治污降霾”工作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给全省13个市(区)政府和20余个省级部门压实了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进度清楚、责任落实。

  2014年,陕西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署了《关于开展环境气象业务合作协议》,在大气环境气象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响应等方面建立起合作机制。

  陕西省环保厅会同工信厅对西安等城市周边大气污染源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初步确定了关中地区1000余家重点污染源排放清单。

  陕西省财政厅不断加大投入,并协调环保、公安等部门及时出台了燃煤锅炉和黄标车淘汰、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建设等8项鼓励、支持和推动治污降霾措施落实的配套政策,其中有4项财政补贴鼓励政策。

  2014年,陕西省公安、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查处环境治安案件76起,治安拘留31人;侦办环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10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刑事拘留111人。

  ……

   亲自上手破解治污难题  

  渭河污染治理一直是赵正永重点主抓的工作之一。每到一地调研,他都要谈到渭河污染治理问题,还要求各市书记、市长对照省环保厅每月报送的渭河断面监测数据,找差距、硬措施、抓落实。

  2014年4月9日,赵正永在西安调研渭河综合整治工程时再次强调:“渭河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要全力以赴、克服困难,高质量推进河堤道路建设和沿岸绿化美化,完善综合管理体制。

  去年底,渭河西安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已低于20毫克/升、1毫克/升,较渭河三年行动开展前(25毫克/升、5.2毫克/升)下降了20%、81%。

  西郊热电厂承担着西安市1020万平方米的采暖供热,由于建设较早、设施陈旧,二氧化硫排放占全市总量的25%,是困扰西安西郊多年的大气污染的“顽疾”。

  为解决这一问题,省政府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省长娄勤俭在调研西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明确要求,有条件要治,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治。

  在省、市共同推动下,今年西郊热电厂一期燃煤机组实施了关停,并按照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对二期机组进行了提标改造。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原来列入污染治理重点项目中,以前难以完成、甚至不可能短期实现的项目都得了推进和提前落实。

  为督促企业提高治污水平,在国家要求西安和咸阳两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基础上,陕西省政府发布公告将执行范围扩大到关中6市2区,在整个关中实施更严格的管控标准。

  针对陕西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首设燃煤总量控制制度,制定本省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燃煤总量控制计划;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引入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机制;首次对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首次对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单位弄虚作假给予处罚。这些创新,都形成了陕西省治污降霾工作的组合拳。

  据统计,仅2014年,陕西省环保厅就出台了10项具有创新性的制度,制定了两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取消、合并、下放行政许可4项,精简率达到33%,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17项精简至6项。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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