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采取四项措施 减少节日期间烟花炮竹燃放

25.02.2015  10:40

    春节前夕,包头市印发了《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炮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措施,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一是各旗县区加强属地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级组织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燃放庆祝活动,特别是住宅小区等人口集中区域要避免集中燃放。二是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划定禁限放区域,加强销售渠道及禁限放工作日常监管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因燃放烟花炮竹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三是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燃放庆祝活动。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倡导市民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环境污染。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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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