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26.07.2017  17:21

来源:财政部

为促进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任务的完成,呼市财政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确保同期财政支出增幅有明显提升,八项支出增幅高于财政支出增幅。

二是严格法定时限下达预算。市本级预算安排对旗县区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别明确在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下达;市接到自治区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20日内正式下达旗县区。

三是推进各环节预算执行管理。实施支出限时管理,确保预算支出各环节畅通运行;基本支出均衡拨付,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支付;对本级预算安排但尚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资金限时落实,逾期收回预算统筹,同时在编制下年预算时相应核减;各部门对于上级下达资金在规定时限无法细化分配的,则以书面文件详细说明原因和明确具体时限。

四是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定期清理结转资金,对不再使用的结转资金及时清理上缴国库,重新安排下达。

五是加快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对于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要求在规定时限及时置换到期政府债务;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先行下达资金预算,先行使用国库资金垫付,进一步减少利息负担。

六是加快财政八项支出进度管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八项支出投入力度,新增财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收回资金重点向八项支出倾斜,确保实现八项支出增长目标,特别在月末、季末、和年末等重点时间节点全面加快支出进度。